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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被默许的“共同犯罪”
作者:本报记者 黄志伟 文章来源:亚太经济时报1800期A11 发布日期:2007-03-07 11:31:41 浏览次数:12511次
就业歧视:被默许的“共同犯罪”
■在中国的就业市场上,90%以上的招聘广告均含有歧视性条款,包括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乃至身体歧视如身高、相貌等等,就业歧视正在愈演愈烈。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赵地委员指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中国的严重劳动力市场上存在众多歧视,影响了公民基本就业权利的实现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 找工难已是社会的一大难题,在用人单位成为“买方市场”的今天,求职者常常受到就业歧视,遇到各式各样的就业门槛,诸如性别、年龄、相貌、学历、户籍、经验等等,理由五花八门有时甚至荒唐可笑。 按照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解释,招聘单位提出与工作性质本身没有必然联系的要求,针对某一类人表示拒绝就是就业歧视。记者在求职网站随便点开一些招聘职业,类似“要求有本市户口,男,本科以上,有工作经验,35岁以下,党员优先。”,“文员,女,身高155以上,五官端正,年龄在22~25岁,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等应聘要求比比皆是,几乎每一句话都带歧视。一位就业机构培训师告诉记者,由于现在应聘人数远远多于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往往会使用一些看起来很愚蠢的方法来淘汰掉大批求职者,比如“是否通过英语四六级”、“是否做过学生干部”等等,让众多求职者无可奈何。 即使在选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员考试中,也是依然存在着诸多歧视。很多岗位要求只能男性报考,很多职位升迁要求35岁以下,但这些要求和这些岗位的工作性质没有必然联系。
就业歧视泛滥成灾 据中央电视台发布的一项“2006年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显示,有74%的求职者遭遇过就业歧视。在接受调查的111家企业中,51%的企业曾因性别、年龄、相貌、地域等因素拒绝过应聘者,如果有歧视,有75%的企业不会告诉求职者真实原因。 就业歧视无所不在,但目前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集体无意识”的麻木状态。许多人在求职过程中,没有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而是相信并接受了歧视性的用人标准,自动
就业歧视:被默许的“共同犯罪”
作者:本报记者 黄志伟 文章来源:亚太经济时报1800期A11 发布日期:2007-03-07 11:31:41 浏览次数:25次
就业歧视:被默许的“共同犯罪”
■在中国的就业市场上,90%以上的招聘广告均含有歧视性条款,包括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乃至身体歧视如身高、相貌等等,就业歧视正在愈演愈烈。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赵地委员指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中国的严重劳动力市场上存在众多歧视,影响了公民基本就业权利的实现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 找工难已是社会的一大难题,在用人单位成为“买方市场”的今天,求职者常常受到就业歧视,遇到各式各样的就业门槛,诸如性别、年龄、相貌、学历、户籍、经验等等,理由五花八门有时甚至荒唐可笑。 按照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解释,招聘单位提出与工作性质本身没有必然联系的要求,针对某一类人表示拒绝就是就业歧视。记者在求职网站随便点开一些招聘职业,类似“要求有本市户口,男,本科以上,有工作经验,35岁以下,党员优先。”,“文员,女,身高155以上,五官端正,年龄在22~25岁,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等应聘要求比比皆是,几乎每一句话都带歧视。一位就业机构培训师告诉记者,由于现在应聘人数远远多于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往往会使用一些看起来很愚蠢的方法来淘汰掉大批求职者,比如“是否通过英语四六级”、“是否做过学生干部”等等,让众多求职者无可奈何。 即使在选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员考试中,也是依然存在着诸多歧视。很多岗位要求只能男性报考,很多职位升迁要求35岁以下,但这些要求和这些岗位的工作性质没有必然联系。
就业歧视泛滥成灾 据中央电视台发布的一项“2006年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显示,有74%的求职者遭遇过就业歧视。在接受调查的111家企业中,51%的企业曾因性别、年龄、相貌、地域等因素拒绝过应聘者,如果有歧视,有75%的企业不会告诉求职者真实原因。 就业歧视无所不在,但目前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集体无意识”的麻木状态。许多人在求职过程中,没有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而是相信并接受了歧视性的用人标准,自动放弃了追求平等的机会。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出现了关于就业歧视的诉讼,但相对于普遍存在的类似事件,进入司法程序的数量可谓微乎其微。权利意识的薄弱使社会的弱者失去了自我救济的能力,而维权机制无法在维权意识缺席的情况下自动发挥作用。
反就业歧视立法不尽人意 专家指出,就业歧视普遍存在,会损害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发育与成长,带来更为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同时也会严重扭曲人力资本投资的正常行为如片面追求高学历等,破坏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导致人力资本的巨大浪费。长此以往,最终必然损害政府促进就业的战略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社会上反就业歧视的呼声非常高,舆论也纷纷呼吁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来明令禁止就业歧视。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终于在万众瞩目中被提交审议。但在这份草案中,反就业歧视的规定只在第5条简单地体现了一下,后面没有具体的内容,法律责任中没有相应的规范,许多立法委员对这种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写法表示了遗憾。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功成指出,在一个扭曲的充满歧视的就业市场中任何人都可能受到歧视。如果制定就业促进法没有把反就业歧视问题加以重视,缺乏一些具体的反就业歧视措施,这个法律的效力会大打折扣。反就业歧视的份量要加重,应有操作性,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虽然不可以寄希望于通过这部法律全面解决,但至少要给出明确的信号和导向。如果能把反就业歧视单独列为一章是最好的,从规范招聘广告、规范用人单位和雇主的招聘过程以及接受受歧视者的投诉,到歧视行为的处置等等,这将更符合我们扶持就业政策的取向。
编辑邮箱:vego715@163.com 放弃了追求平等的机会。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出现了关于就业歧视的诉讼,但相对于普遍存在的类似事件,进入司法程序的数量可谓微乎其微。权利意识的薄弱使社会的弱者失去了自我救济的能力,而维权机制无法在维权意识缺席的情况下自动发挥作用。
反就业歧视立法不尽人意 专家指出,就业歧视普遍存在,会损害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发育与成长,带来更为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同时也会严重扭曲人力资本投资的正常行为如片面追求高学历等,破坏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导致人力资本的巨大浪费。长此以往,最终必然损害政府促进就业的战略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社会上反就业歧视的呼声非常高,舆论也纷纷呼吁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来明令禁止就业歧视。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终于在万众瞩目中被提交审议。但在这份草案中,反就业歧视的规定只在第5条简单地体现了一下,后面没有具体的内容,法律责任中没有相应的规范,许多立法委员对这种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写法表示了遗憾。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功成指出,在一个扭曲的充满歧视的就业市场中任何人都可能受到歧视。如果制定就业促进法没有把反就业歧视问题加以重视,缺乏一些具体的反就业歧视措施,这个法律的效力会大打折扣。反就业歧视的份量要加重,应有操作性,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虽然不可以寄希望于通过这部法律全面解决,但至少要给出明确的信号和导向。如果能把反就业歧视单独列为一章是最好的,从规范招聘广告、规范用人单位和雇主的招聘过程以及接受受歧视者的投诉,到歧视行为的处置等等,这将更符合我们扶持就业政策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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