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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纪检部工作汇报

时间:2021-12-13 12:35:54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纪检部工作汇报


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纪检部工作汇报

为能更好地开展和落实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纪检部的工作,增强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规范其工作行为并提高工作水平,结合纪检部自身特点,特制定此管理制度做出汇报。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中所指的学生干部皆具有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学籍,在纪检部部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


第二条:坚定政治立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政治理论,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第三条:学习、工作态度认真,在广大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树立服务思想,热气本职工作,善于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改正。


第五条: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第六条:服从上级领导,做到行动一致。


第七条: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二、管理及处罚条例:


1、在每次例会前,考勤记录员要及时对部内成员点名,并如实记录到会情况。


2、所有成员务必准时到会。


3、因故不能到会者无比向部长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4、例会过程中,每位成员必须遵守会场秩序,踊跃发言,不准交头接耳、接打电话。


5、学生干部处罚制度共分为三级: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开除学生会。


(1)、本学期内无故缺席例会或迟到两次者予以口头警告。


(2)、本部门工作中出现严重责任问题予以书面警告。


(3)、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对本部门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本学期内无故旷会三次者予以开除。(注:三次迟到算一次旷会)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纪检部。



二零零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