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7 09:34: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维护工厂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厂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是我厂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市场预测

  第三条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

  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外贸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外贸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第三章经营决策

  第六条根据工厂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科提出初步的年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厂部审查决策。

  第七条经过厂务会议讨论,厂长审定,职代会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和工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四章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销售科根据工厂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衡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九条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经营副厂长批准。

  第十条销售科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计划科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一条参加各类订货会议,要本着先国家计划,后市场调节,先主机配套,后维修用户,先外贸后内销,照顾老用户结交新用户,全面布点,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二条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第五章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三条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做好预报铁路发运计划的工作。

  第十四条发货应掌握先出口后内销,先主机配套后维修,先远后近的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五条产品销售均由销售科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科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六条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财务科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导务科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在内必答,如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纱,派人前往。

  第六章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销售科每年比喻一 次全面的有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工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负责产品销售方面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档案,收集同行业情报,提供销售方面的分析资料,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销售报表。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2

  1、全面负责公司销售业务开展,业务营销策划及宣传推广工作;

  2、参与公司开发项目前期调查、分析、论证及方案筛选工作

  3、负责制定项目销售计划任务书,报销售总监、总经理审阅后,交行政部审查。

  4、负责开发项目模型、售楼书、宣传资料等制作单位及广告媒体的确定。

  5、监控广告宣传效果及销售业绩,进行日常销售督导。

  6、参与开发项目销售立价,必须认真研究市场,提出定价方案。

  7、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提出人员培训、招聘、辞退计划,并协助公司招聘销售人员。

  8、负责制定项目销售效益分配方案。

  9、协助公司作好集团客户的发掘,联络及谈判工作。

  10、负责协调与公司各部门工作关系。

  11、认真组织部门员工学习行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其落实。

  12、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13、制定本部门员工因工作失职,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14、在楼盘正式开盘前,为销售做好充分准备。

  15、负责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

  16、经常调查、听取行业情况的发展,并及时反馈以决定经营方针;

  17、听取部内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18、组织部内业务会议,排除业务困难;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梦之屋手创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三、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四、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

  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五、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六、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3.5元/人/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个人办公电脑公司实行暂扣,以500元/月扣足费用。销售人员工作满一年公司即作为福利一次性发放。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4

  一、通则

  (一)总则

  本章程规定本公司xx销售(以下简称部门)的机构、权限、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

  (二)部门的业务范围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销售的指示,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则下,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收款及企划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三)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

  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都市,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

  (四)重要事项的决定

  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五)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本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董事会决定。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

  二、机构

  (六)部门的机构

  部门设经理、经理之下设业务及事务二科,管辖区域内设营业所。

  (七)营业所的设置、废止

  营业所的设置、废止及店长的任免,由总公司营业经理经询董事会意见后决定。

  (八)管理者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副理及部门顾问。另外,科设科长,如情况必要可设科顾问及股长、主任。

  (九)特别回收科的设置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置特别回收科。

  (十)营业部的组织

  营业所由店长、业务主任、事务主任、内勤职员、外勤职员及业务人员等成员构成,人员数目另行规定。营业所可依情况需要,设置副店长。

  (十一)经理的职务范围

  经理所负责的职务范围如下:

  1、企划、指示营业方法。

  2、经常调查、听取营业情况的发展以决定营业方针。

  3、听取部内及营业所的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4、裁决部内的人事。

  5、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

  6、排除业务上的困难。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5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销售管理,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用心性,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经营绩效,更好的收回账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

  行。

  三、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行政及财务管理外,应尽力完成下列各项工作职责:

  负责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

  对外务必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务必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对于本公司的销售计划、策略、客户关系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如有发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生,直接辞退。

  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销售业务,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严禁以任何形式毁坏公司形象,如发现以上状况属实,一律辞退。

  货款处理:

  ①收到货款应当日交到公司财务。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货款,如有直接辞退并交出所挪用货款。

  务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产品特性及生产状况,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的应收款,持续账面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尾款。

  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并建立往来客户良好的人际关系。收集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的资料,客户对我公司的评价,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等的资料。用心发展新客户。

  及时了解客户项目的进度,每日生产、销售量及时上报至统计人员。

  执行公司所交付的相关事宜。

  统计人员职责:

  及时、准确的统计过磅员上报的每日过磅单据。

  设立单独的合同台账,包括:

  a、合同名称

  b、沥青混合料型号、单价

  c、付款方式

  d、合同签订人信息。

  对每个合同所用沥青混合料型号、数量、做好台账。

  针对每个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进度,及时通知该合同的负责人进行账款的催要。

  次月5日前上交单月工地各统计报表。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6

  一 .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三 .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2.岗位职责3.例会制度4. 档案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 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 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终端销售人员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销售业务、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规范销售运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对公司销售组织、产品销售价格、发货程序、售后服务、货款回笼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销售组织

  第三条 本公司销售部的职能和责任,具体为:

  (1)负责公司主机配套市场和出口市场的网络建设,市场调研、开发、监控、策划等业务的执行工作,以及主机配套市场研究、分析、协调等工作,以确保配套业务的有序进展。

  (2)负责整合本公司的市场资源,对重点主机配套单位市场实行集中开拓。

  (3)负责做好市场归口运作管理,价格管理和政策的制定研究、分析工作。

  (4)负责主机配套业务代表的定人驻点考核及统一管理。

  (5)积极配合与本公司相关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系,与此同时,还要取得与国内一些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络,做好出口产品的接单、核价、装箱、发运等工作,直接对市场产品需求的工艺、技术、质量、时效性、用户满意度、价格合理性等进行有机衔接与监督。

  (6)销售部在每月20日前要提供下个月的要货计划及销售数量并及时做好跟踪工作,对出现的库房内偶然品种断货,要及时下达临时计划,以便生产部可以及时安排,合理调度生产。

  三、销售价格

  第四条 销售价格制定的目的,尽可能使产品定价合理,避免因低价损失或因定价过高而失去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 销售价格制定的原则、具体应根据同行竞争情况分级客户的需求层次结合“产品主导定价法”进行分级确定,分级执行。

  (1)首先对每个产品由技术部及制造部分别提供技术参数、工艺、工序实际班产等资料,财务部核算每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价,保本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内部价(即经销价或最低配套价)。

  (2)产品的价格确定原则上以保本价为业务费结算价,内部价是在保本价基础上上升5-10%,批发价(业务人员有权直接销售)是在内部价的基础上上升5-10%,出厂价是在批发价基础上上升5-10%定作制度价格。

  (3)新产品价格经财务核定后由生产部、销售部会签,总经理确认后,作为制度定价,制度定价一般每年根据成本变化,根据市场行情由财务部、销售部提出调整一次。

  第六条 平时接单中对符合价格政策、销售政策的产品、合同由销售部直接接单、签订,对低于制度价格的供货合同或订单平时由销售部提出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单签约。

  第七条 对价格偏低的产品订单在价格审核时一般要求按以下原则进行把握控制。

  (1)考虑生产能力发挥情况,当生产能力空余时(或为开辟新的领域市场)对部份订单(主要是出口订单)原则上到保本价以上接单,在生产能力特别空闲时,少量出口产品在制造成本价的基础上接单。

  (2)对部份订单因个别产品价格低,按整体订单的盈余情况来把握。

  (3)部份为对同行定向竞争的最大限度扩大市场份额的产品低价所签订订单(只允许在配套单位及出口业务中存在这样的情况),该部份业务必须按“定价主导成本法来把握,对特定客户、特定产品要求按特定的工艺,生产流程设计制造以降低成本,使该部份客户的产品制造成本同样低于定价以保证公司效益。

  第八条 对日常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控,由财务部负责通过销售管理报表实施监控。具体每月对销售盈利率偏低的产品或客户由财务部提出后生产部进行进一步成本核实,一方面从内部成本控制角度把成本控制到位,另一方面向客户提出提价要求,合理调整价格。

  第九条 新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为不得低于新产品的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包括产品的`制造成本、销售费用、税金等项目),但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前提下,最低可以在单位成本的基础上下浮5%以下(含5%)。

  第十条 常规产品的销售定价权属公司总经理,但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单位成本价格。

  第十一条 维修市场上的运作必须由营销公司统一开票运作,与营销公司的政策保持统一。

  四、销售发货和程序

  第十二条 发货顺序:

  (1)满足主机配套客户的要货计划。

  (2)如有出口产品应首先满足万向美国公司(或万向进出口公司)的要货计划。

  (3)在满足出口配套外,对维修市场,必须先满足营销公司的要货计划,其次满足其它维修客户的要货计划。

  第十三条 配套公司及发货程序:

  (1)配套产品必须签订合同,坚决杜绝未签合同,先发货后收款运作,合同应有销售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2)对与公司新发生业务的配套用户,首次赊销合同评审前,销售部应派员实地走访、考察、了解用户的产品需求,资信度等,并形成报告。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如属银货两讫的新配套用户,销售部门也应在六个月内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并形成报告。

  (3)对未签合同又不能做到款到发货的单位或价格低于制度规定的均必须由销售部负责人实地走访商谈,争取采取银货两讫或寻找中间代理商进行银货两讫运作。

  (4)发货中如是进行赊销或存在应收账款风险的单位必须在经办业务人员担保收回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的基础上发货。

  (5)原则上夜间不允许装车发货,因特殊情况公司销售产品需夜间装车发货,发货部门应事先向总经理(或授权人)报批,并在产品出库单及出门证上签署意见后,当班经警方可放行。

  (6)星期天、节假日产品发货需经当日行政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

  (7)财务入账应根据发运凭证(如铁路运单、汽车运输收货签字盖章回单等)。

  (8)财务部应根据供货动态表进行日常监控,对应收款单独实地对账,每年不少于一次。

  (9)发货程序,由业务员填写《市场发货审批单》-——销售部审批——开具出库单——成品库凭出库单发货(发货人必须在出库单上签字)。

  第十四条 产品发运方式及发货时限。

  (1)产品发运的方式应根据销售合同规定或客户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采用铁路托运、公路零担、邮寄、公司自备车供送及客户自提等方式。

  (2)成品库根据出库单上产品的品种、数量、发运单位、地址、时间要求等进行合理安排发货,成品库在产品不碰头的情况下,原则上当日单子当日送出,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

  (3)成品库收到出库单发货后,应及时在出库单上签字,并反馈给开单人员,及时正确地将领货凭证寄给收货单位。

  第十五条 承运人将货送抵目的地后送货单需经客户签收签名并加盖收货章或单位公章,送货回单交成品库一份。

  第十六条 凡因仓管员的人为因素引起导致货物发错,所产生的来回运费由当事人承担,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如导致该笔货物的损失时,则按产品保本价计由当事人负担,并处以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 由于开单人的原因,不仔细导致出库单开错,发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时按产品保本价,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以20--1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仓管员应建立好产品库存、发出、营销公司移库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每月及时与财务部和营销公司对账,如因疏忽对账漏登等原因导致账物不符,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第十九条 销售部内勤人员(开单、统计等)应建立用户台账,和配套单位移库账应逐月登记、统计、每月与销售人员、财务部和配套单位核对一次,做到账目、档案清晰,一目了然。

  五、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 销售部是客户抱怨问题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范围内的客户抱怨进行收集、分析,处理及反馈工作。

  第二十一条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在分配业务员的业务区域内,如人在当地,则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前往处理。如人在异地,则最迟不得超出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需注明具体的发货时间)。

  第二十二条 客户抱怨的调查处理,纠正措施参照公司已定的相关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退货产品处理:

  (1)出口产品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起48小时内质量部应有书面签订意见。并由销售部负责将意见通知客户,是因产品型号相近引起错发,业务处在即刻就发的基础上书面向客户解释并取得谅解,是因为技术标准要求差异(出口)或客户产品设计前具体细节未告知,引起退货,技术部负责调整设计方案,销售部向客户书面解释后,尽快予以补发。

  (2)配套产品因质量问题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3小时内质检部应在退回入库单上签订意见,并由仓库对退货进行调整。

  (3)营销公司因产品积压退货,在送达公司仓库之时起6日内检测完毕,并将书面情况回复营销公司,同时双方做库存账调整。

  (4)因产品质量原因退货的:

  A、必须由业务员进行先检测。

  B、零配件齐全。

  C、符合退货制度,三者缺一不可(营销公司和直接客户通用)。业务员必须在出差回司三天内处理完毕向营销公司或客户反馈处理意见。

  D、假冒产品的退货。因业务经办人把关不严而失职,经办人必须处以该产品价值2倍的罚款。并负责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产品丢失处理

  (1)公司自备车公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丢失,损失由承运人(司机)全额承担。承运人应严格按要求将货物送抵目的地,未经公司领导人认可,不得擅自将货物送抵非目的地,否则由承运人承担全部损失并接受公司作出的处罚。

  (2)公路、铁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丢失。销售部在收到客户(或配送中心)寄(送)达的铁铬事故记录单、发运清单、丢失清单三日内用书面回复清单收到情况,同时将丢失的产品补发给客户,并注明是“丢失产品补发”。

  六、货款回拢

  第二十五条 产品销售原则上要求银货两讫,对存在应收款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销售部有责任在一定期限内全额收回货款,货款收回原则上应通过银行汇款,尽量避免现钞,财务部对所有存在应收款的单位,每年至少二次账目核对并取得证明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账情况。

  第二十六条 销售抵回物资指企业在产品销售实现后经多次催讨确实无法收回货款,须经销售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物资抵回,特殊情况下的销售抵回物资的让售由公司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强制处理。但须报万向公司财务部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物资抵回。

  第二十七条 对于销售抵回物资特别是以车抵款部分,予以明确规定如下:

  (1)销售部、财务部应建立销售抵回物资明细台账。

  (2)抵入时原则上先由销售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找好接受物资的第三方,并经审批同意才可抵入。

  (3)抵出时其售价不能低于抵入价,如有差价损失时,其差价部分由经办责任者按报损规定承担,高于抵入价部分由公司全额收回。

  (4)除允许回款困难的配套单位抵回物资,维修市场严禁抵回任何物资。

  (5)除以上要求外,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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