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列表

会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时间:2021-12-10 15:48:0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会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为了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会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丰富的工作经验。  财务会计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财会人员既要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税法、金融、财政、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又要具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一般而言,具有几年的财会实践工作经验,并取得一些会计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ACCA、CGA的中高级会计人才,会成为市场上的“抢手货”。  (2)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财务会计电算化和ERP、MIS等系统的推广应用,对会计人员的学习能力和适应变化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会计人员的适应能力是用人单位很看重的,适应能力包括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适应实际工作情况的主动性,还包括能融洽地协调人际关系。  (3)诚实、朴实、踏实。  会计工作天天与金钱打交道,而目前我国很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往往会给一些心术不正之徒或经不起金钱诱惑之人带来可乘之机。因此,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好的品行,诚实做人、朴实本分、不慕虚荣。会计工作往往是处理一些很繁琐的细节性问题,要求从业者必须踏踏实实、勤勤恳恳,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能够并愿意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  (4)细心谨慎。  会计工作与数字为伍,工作内容很细微却往往责任重大,因此必须细心谨慎。这也许是为什么企业多愿意招聘女性担任财务工作的缘故。一般来说,女性比男性更细心、更认真。  (5)良好的沟通能力。  财务会计部门一般是企业的一个综合性管理部门,要和企业内外方方面面的人进行接触,因此必须学会如何与别人沟通协调。良好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待人热情周到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同时,需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政策、法令,熟悉财经制度;积极钻研会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会计技术方法;严守法纪,坚持原则,执行有关的会计法规,维护国家利益,抵制一切违法乱纪、贪污盗窃的行为,要勇于负责,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会计人员任职要求 同从事任何技术工作一样,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在专业素质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  1.要持有会计证,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者才能上岗,这既是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是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因为用人单位一般难以对拟聘用的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考核;同时,对已经持证的人员来说,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他们的工作权利。而对希望从事会计工作但尚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来说,这项规定为他们确立了努力的方向。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这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至于如何考核和确认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从目前来说,主要是通过设置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来进行的。  3.要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这是因为,受我国会计学历教育规模的限制,目前会计人员中具备规定学历的比例还不高,要使会计人员具备必要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在职培训是重要途径之一。此外,即使是具备了规定学历的,也还有知识更新的问题,有适应法律的、经济的、政治的或者是技术上新的要求的问题,这些只有通过在职培训才能解决。一般说来,会计人员大多是认识到这一点的,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强调的是单位的支持。对此,《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还作了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这是对会计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也是与各单位的根本利益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