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时间:2021-08-12 17:14:4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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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为严格履行工商部门法定职责,完善工商部门内部机构分工协作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各科室(处、局)职能,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合力,根据工商部门“三定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43号令)、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通知》(工商食字[2009]176号)和省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工商食字[2010]9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各成员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各成员机构按照各自职能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食品科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综合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流通许可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工作。

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负责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严格特别标注管理;定期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登记的管理,组织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和督促基层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集贸市尝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监管条例》涉及工商机关的相关职责。负责食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广告科负责对食品广告的监管,指导和督促基层查处违法食品广告。

消保科负责受理和依法分流、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加强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济执法局负责查处食品市场不正当竞争、传销等违法行为。

商标科负责查处食品市场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监察室负责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生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二、情况通报和工作协作

食品科负责每季度召集各成员机构召开一次会议,通报食品监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成员机构每月3日前负责将上月各自职责范围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书面报送食品科,由食品科整理汇总后向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处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三、重大问题和案件会商

各县区局、各派出机构上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大要案件,由对口的成员机构牵头,涉及到的相关科室(处、局)参加,共同研究决定。

四、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继续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的科室(处、局)对各县区局、各派出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上级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中国大学网 www.u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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