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自我鉴定

时间:2021-09-14 12:16:23 实习自我鉴定 我要投稿

【精品】实习自我鉴定三篇

  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对自己的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自我总结,自我鉴定可以提升对发现问题的能力,因此好好准备一份自我鉴定吧。那么自我鉴定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习自我鉴定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实习自我鉴定三篇

实习自我鉴定 篇1

  实习时间:20xx年6月8日-----20xx年6月21日实习地点:哈尔滨儿童社会福利院一、实习目的社会工作专业是指社会(政府或社会团体)以物质精神和服务等方式对那些因外部、自身和结构性原因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入正常的社会生活的个人与群体提供帮助,使他们回复社会生活能力,协调社会互动关系,提高社会生活质量,增强社会福祉的专业方法。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所以深入社会,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成为本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

  一、本次实习的目的有:

  1.了解儿童福利院的组织结构

  2.深入学龄儿童中了解他们的生存状况

  3.巩固理论知识,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增强了社会工作的兴趣和热情

  二、实习单位介绍

  哈尔滨儿童福利院20xx年建院,主要收养了一些生理残疾、孤儿等失依儿童,并采取家庭寄养等社会化的方式,接纳了许多失依儿童,给予他们生活以及教育帮助。目前,其中儿童总数:170名。残疾儿童:80名年龄段分别为:0-2岁,50名;8-17岁,35名;3-7岁,80多名,其中8-17岁为学龄儿童,3个高中生,十几个初中生,其余的为小学生。

  我的工作主要是在教育科室,针对小学和初中的学生进行学习辅导,批改作业,大学生述职报告,与他们聊天等,偶尔会接触学前儿童,其余时间便是整理图书。本文的报告主要围绕与孩子们的工作展开。

  三、实习内容与个人体会

  我原本是带着疑惑与好奇来到儿童福利院的,因为我们经历了一系列的程序才如愿以偿地进入这个"神秘"的地方。体检,门卫的质问,登记,会议室的等待,甚至是在真正开始工作时才遇见院里的孩子,这让我不由得对传说中的福利院心起疑惑。我也原本以为那些儿童会有我想像中怪异。

  当是,我所经历的,却颠覆了我的一切。

  福利院工作人员给我们一些简单的要求,不要打听他们的身世,为院里的工作保密。

  他们之中有一些是先天残疾的孩子。有肢残、侏儒、皮肤病、视听障碍、发音不请,智力发育不全等原因,幼时被父母遗弃,或者失去监护的失依儿童,生命以这种形式出现,让我们去了解这个非正常社会化的孩子群体的生存状况与精神生活。

  我最先接触了是四五左右岁的学前儿童,学前儿童分为小中大班,较多的时间还是和学龄的儿童的接触。

  在十天的实习中,我把他们的特点主要归纳为以下三点:

  1.他们大部分热情而脆弱学前的儿童有专门的幼儿老师,上午和下午都由那些受到专业训练的老师带领做活动,唱歌,跳舞,学诗等等,她们都是年轻的而有活力的女孩子,所以这个院里的活力,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她们,这是院方的明智之处。中午由老师带领着就餐,其余时间由生活老师带领,在寝室休息。遇到我们这些陌生人,他们却一点也不怕生,就凑到你的身边,热情叫"阿姨",我最为感动是,他们都及其希望他们的拥抱,哪怕是牵手,也可以让他们开心。往往,他们会莫名其妙地哭起来,仅仅只是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已。老师的稍微的批评,他们也会放在心里。其实,简单地说,就是需要他人的关注,我们知道,福利院虽然编制人员众多,甚至正式编制员工是孩子人数的一般,但是真正与孩子接触的人,却是极为少的。而在家庭中的孩子,却是众人的宝贝,一大堆人围着他(她)。所以不难理解,他们的热情来自于对他人关注的渴望。这也让我认识到在儿童成长时期,来自父母等亲人的肢体交流的重要性。心理学上讲,那些与父母有健康肢体交流的孩子,心理上比那些缺乏身体交流的人更健康,在以后的人际交往中也会更加顺利、坦然。其实,成年人又何尝不是?有时候,一个温暖的拥抱,许多痛苦,郁闷,委屈就可以释怀。

  2.他们是与别的儿童一样,是天使,却是有点忧伤的天使他们不是想像中那种封闭的古怪的孩子,他们也充满这阳光与朝气,会依依呀呀学语,遇到一个陌生人会带着好奇心来打量着,只是会让人心酸得看到,他们会叫食堂的叔叔为"爸爸",看见经常来看望他们是的好心人为"妈妈".

  我的大部分工作就辅导学龄儿童的家庭教育,他们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二年级都有,大部分只是智力正常的孩子,在附近的学校正常上学,中午有专门的员工给送饭,下午回来在院里的教室里复习功课,周六周日由专门的老师或者志愿者监督他们学习,还有专门的家教。他们和当年的我们一样,想尽快的完成作业,痛恨考试,责问是谁发明了诸如"语文""数学""英语"等这些令人烦恼的学科。

  他们也很关注社会中的流行,我清楚地记得,在一次听写汉字的过程中,我报出"杰",然后组词"杰出"、"俊杰",他们还是等了一会儿,一个男孩问,是不是"周杰伦"的"杰",这才发现,他们也是接触社会的,对流行歌曲也很熟悉。

  他们之间也是像一般孩子那样开玩笑,聊天,讲学校里的事情,不是那种冷冰冰的关系,他们多像兄弟姐妹班的关系,大一点的孩子照顾一二年级的孩子,这让我很感动。

  只是,有时候,在学习过程中有不耐烦、不合作的倾向,会发呆,忧郁的面孔,让人疼惜地想,他们也会有心事呀!有一天,一个孩子突然问我,"姐姐,为什么人会死?"我当时就震住了,那么小的孩子,怎么会考虑这样深奥而没有答案的悲观的问题,我自己知道,人一旦考虑了生与死的问题,他似乎就成熟了,也就多了对有关自己生命的思考。我对她说了很多,记得最清楚的一句就是"有生就有死呀",其实这句话里本身就包含了悲观的意味。我该怎么给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讲生死的问题呢?他们也有对我们的难言之隐、排斥性的冷漠,然而当他们真正把生活中的问题暴露在我们面前时,许多时候我们难以理解、难以正确分析。

  3.院里的孤独与梦想因为孩子很多,院方的管理人员往往没有能够叫出他们各自的`名字,特别是对于那些内向而不愿交往的孩子。我不想他们成为无名氏,所以我见他们的第一天,在课程过后,我先告诉他们我的姓名,电话号码,然后让他们在一张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第二天我就能够记住他们了,我想这是对他们人格的尊重吧!也是和他们进一步接触的方式吧!

  福利院是一种封闭式的管理,除了学校上课的时间,他们便是呆在院里,很少出门,偶尔有大孩子去打篮球,他们很少有机会接触外面的世界。他们在福利院,一般情况下是断然不准出去的?我问过他们,他们说偶尔有机会带他们出去玩,大一点的孩子对哈尔滨还是很熟悉的。

  我们发现他们的理想也是缤纷漂亮的,我问过他们以后想干什么,他们有想当老师的,翻译家的等。有的孩子,学习很认真,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我告诉他们学习之改变自己的很好的出路。当然青春期的叛逆与烦恼,来不及让他们想太多以后的事情。

  十天时间很快结束了,我想,我来到福利院之前,是带着好奇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为外界所不知的地方的,走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自己一直是一个以感情介入其中的人,即使写这个实习报告的时候,我还是如此。对他们的关照,也让我重新审视了一下自身的成长过程,我曾经的烦恼,他们也会有,当然,也许回会有我所没有经历的苦难或者伤感,但我一直相信,他们,一定会健康地成长的,也会长大,谈恋爱,上大学,找工作,成家立业,成为千万普通人中间的一位。我相信的!

实习自我鉴定 篇2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实习自我鉴定 篇3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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