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资助体系实施 大二贫困生可申请奖学金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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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发出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资助体系将在新学年开始实施。大二(含二年级)以上的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项资助。 据悉,新学年开学,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实施新的助学政策将投入154亿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每年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资助,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 根据教育部日前颁布的管理办法,高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高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一个学生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获得免费师范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在名额和资金分配上,新资助体系将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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