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武汉理工大学出台了贯彻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实施意见》,层层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 从2005年起到2008年这段时期内,师生员工的普通话水平逐步达到规定的要求;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教材、教学、公务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和要求。 学校各部门同时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 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 坚持普通话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法定地位,认真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工作方针。学校通过开设《普通话》、《大学语文》、《交际语言》等汉语文选修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充分发挥汉语文课程在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汉语文课程教学重视增强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加强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 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加强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的有效途径。学校把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纳入本科生培养计划,并记入本科生毕业前必修的2个学分。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开展本校的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目前已组织测试本校学生、教职工6800人。为了激发师生参加普通话测试的热情,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几乎在每月都安排了培训与测试。 如今,普通话就成为来自全国29个省市的学生师生员工最直接、最普遍的交流工具,成为校园最基本的语言。在这种良好的语言环境中,说普通话成为师生的一种自觉行动,许多大学生认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文明的象征,是个人修养好、素质高的体现。一些大学生因为会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而在找工作过程中受益匪浅。 学校计划在2008年,对全校教师和机关干部进行普通话测试,力争教师和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推进普通话测试的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为新时期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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