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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新生可先入学再借贷
 2007-09-18



  高考录取本科批次院校已录取完毕,专科院校录取正在进行中,那些陆续接到大学通知书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如何解决路费和高昂的学费呢?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上得起大学,我省专门就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做了部署,今年高校新生入学时,各高校要继续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据国家新发布的《关于要求各地和有关媒体加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和宣传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在寄送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夹送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如高校收到《简介》时,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必须及时向新生补寄《简介》,以确保当年录取的新生人手一册。

  按规定,贫困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可以先行入学就读,而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一切问题则在入学之后再通过各类资助途径解决。

  入学带张表无忧进高校

  何谓“绿色通道”?据最新政策,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而“入学带张表,无忧进高校”,这是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目标,同时也是实现方式之一。每所高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都夹带国家助学体系政策介绍和一张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如实填写送达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今年资助政策几大变化

  据最新的国家政策资助体系,在全国高校中将近340万左右的学生可以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个学生是2000元,当然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会拉开一些档次。除了延续往年的“奖、贷、助、补、减”资助政策之外,今年还增设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变化一:

  财政投入加大,助学覆盖面更广

  今年财政用于助学的投入大幅度提高。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95亿元,地方财政59亿元左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数额与覆盖面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据广东一些高校学生处负责人介绍,新的资助体系比往年政策有进步。今年政府与开发银行开展合作,贷款资助面大,审批也较为容易。

  按新的贷款规定,学校需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真实情况,如实发放贷款,并由学校担保收回贷款。这相当于把贷款的权限下放给学校,学校掌握了贷款的主动权,压力也大了,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审核会更严格。不过,申请贷款的程序有一些变化,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学生要逐年申请贷款,每年贷款额为6000元。

  变化二:

  不搞平均分配,鼓励适当倾斜

  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新的资助政策不搞平均分配,会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同时,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

  变化三:

  资助对象不分公办、民办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资助对象不分民办、公办,统一纳入该资助政策体系的范畴。为了使民办学校的学生也能顺利得到资助,一些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在省一级进行完善。

  首先,民办学校进入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前提是学校办学资格要获得国家认可,同时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

  其次,民办学校学生享受新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将来要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以及民办学校学生的录取分数挂钩。

  受资助的条件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相关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每年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资助。

  中职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资助面达到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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