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高校贫困新生明年将由高中评定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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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从明年起,江苏将下放高校贫困新生的认定权限,由各地高中负责进行初步评定。 据悉,以往高校贫困生是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负责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身份并将贷款申请转交银行审核。 江苏省教育、财政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各市、县、区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所属各高中的毕业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有贷款需求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 今后,每年3月份,各地教育部门将组织所辖各高级中学向毕业班学生宣传解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参加高考学生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审对象范围。 到4月份,各地教育部门将组织所辖高中分别成立“学生信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议小组”,根据省统一部署,逐一审核确定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录入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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