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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70%女大学生认为男女求职不平等
 2007-09-18


      西南政法大学的调查显示,70%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 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性别歧视。调查中,认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性别歧视的,占四成以上。其中,政府机关居于首位,其次是事业单位,第三是国有企业。专家呼吁:通过立法,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

  在现有条件下,企业不肯招女性很正常,尽管女性的成绩可能会更突出,但从工作角度来讲,相当一部分女性没有男性好用就是事实。不用说什么男女平等,法律上还有规定等如何如何,人家企业一个“有用人自主权”就把你顶回去了。虽然有专家建议,应该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入手来解决问题,例如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由单位承担改为社会承担,那么对于增加女性的就业机会,创造男女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能提供更好的保证。以利益导向机制来引导企业平等地录用女性员工,从而能够更好地消除生理差异因素给女性就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这也是治标不治本而已。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是——“女性按比例就业”。

  我所说的“女性按比例就业”,主要是指借鉴一些比较好的办法制定相应的法规来保证女性的就业比例。比如,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女大学生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而如果我们出台了“女性按比例就业”的相应法规,并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办法的话,一些企业还敢专招男生吗?这办法是这样的,我们的劳动部门根据各企业的性质,分门别类的制定相应企业员工的男女比例的最低范围并强制执行,如果一家企业的职工比例不符合要求,那他就必须上交相应的“女性就业保证金”,数额大约相当于当地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不用女性那你就出钱好了,我们用这个钱去给还没有就业的女性发补贴或者搞培训。

  女性就业难就是客观事实,想靠女性自己解决这一问题还是不可完成的任务,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制定相应的法规并坚决执行。而如果能够实行“女性按比例就业”的话,女性的就业公平的问题就有可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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