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择校费为何“打”而不“死”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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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家长向本报反映:庆安中学向即将升入初一的学生收取高额择校费!根据学生成绩高低,择校费分为6000元、4000元、3000元和2000元多个标准,收费地点在庆安工学院,且没有任何票据。而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在招收新生时,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更不允许收取择校费。(1月21日《华商报》) 现在再提起择校费,人们早已见怪不怪了。拿优质的公共教育资源当交换条件,向家长疯狂圈钱。实不应该。而当择校费这个字眼时不时吸引住了人们的眼球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择校费确有生存之道。 一度喊得很响的“再穷不能穷教育”着实令人兴奋不已。特别是让义务教育学校盼望已久的“雷公”终于出现,但是很多时候却是“光打雷,不下雨”。虽然地方政府不投资、或投资少。但学校也不能关门。怎么办?挖掘内部潜力。择校费便是其中一招。于是择校费诞生了。 择校费着实解决了政府的实际上“不作为”的问题。政府可谓是“名利双收”。学校是不向你要钱了。但是老百姓可不答应。公共投资形成的优良资源,应无偿服务于公众。怎能让我们二次“买单”。举报!向政府举报!怎么作用不大?再向上级政府举报。还好,有作用,校长成了“替罪羊”。等换了校长,坚决取消了择校费,可又有了“赞助费”,名目之多,不一而足。 到最后就上演了我们经常看到的一幕:上学交钱,交钱上学。真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义务教育怎么了?谁都知道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可又有谁真得关心过义务教育?我们的义务教育还能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吗?还有多少学校的择校费等到家长去举报? 择校费真的就“打”而不“死”吗?我看关键不在于有关部门的“打”上,而在于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到底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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