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万元买个教师当? |
| 2007-09-18 |
|
| |
|
“本科2万,专科5万,中师7万。”最近,河北省平乡县出台公开招录中小教师政策:被录取教师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本着自愿原则,交纳2万~7万元不等的师资培训进修费,过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对待。一名被录取者说,交钱是不情愿的,但是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吃财政饭的工作太难了。平乡县是省级贫困县,财政困难。(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据说,在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花钱买岗位”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教师招录或调动收取“买路钱”,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教育部门财力吃紧的局面,但是,财力吃紧就是教师招录或调动收取“买路钱”的理由吗?这种不正当收益(甚至是违法收益),未必能够抵偿教育部门随意使用强制性权力损害法律秩序而产生的负面效应。 一方面,此举是对教育公平的极大破坏,另一方面,此举对于交了“买路钱”而被招录、被调动者而言,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作为人民教师,目睹和经历了如此“龌龊”招录或调动之后,自身的灵魂和情感会出现什么样的蜕变?曾经付出的人力财力物力,靠什么来补偿?还有什么好心情来对待自己的神圣职业?会不会千方百计地从学生和家长身上搜刮更多的油水,以弥补自己的亏空?难说。 尤其是,此举势必会造成教育部门本身公信力的下降。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拥有对种种教育行为进行管理、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的权力。如今,它却借招录或调动之机大搞权钱交易,大发不义之财,会“管理”出一种清廉的教育环境吗?
|
|
| |
| |
|
上一篇教育新闻: 当教师,必须跨越“非正常”门槛?
下一篇教育新闻: 孝亲敬老知易行难不可小觑 |
| |
| |
| 【中国大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