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考“有病”,凭啥让考生“吃药”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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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今年高招政策,严格高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试环境整治不力,舞弊严重的地区将被取消考区、考点承办考试的资格(《新京报》4月10日)。
取消舞弊严重地区、学校的考点资格,并非河南今年首创,在这之前,许多地方早就使出了这一“狠招”。不可否认,让考生异地赴考,换考试环境,换监考老师,确实能最大限度地扼制舞弊事件的发生。但这种“釜底抽薪”之举,对考生的伤害也是巨大的,长途奔波不仅增加了考生的高考成本,更为主要的是,会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疲劳,人为增加考生的紧张感,从而影响考生的正常发挥。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由考生引起的,那让考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无可厚非。问题是,一个地区、一所学校考试作弊成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主考、督考、监考人员形同虚设,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病根在“监考”上。按理,既然监考这个环节有问题,那就应该让监考链条上的所有工作人员“吃药”,就应该对监考环节进行手术才对。退一步讲,就算作弊成灾也有考生的错,可那也毕竟是上一届考生造的孽。可现在,监考“有病”,让考生“吃药”;上一届考生“有病”,让下一届考生“吃药”,这显然不公平,不公正。
那如何处置舞弊严重的地区和学校呢?我以为,应该变“让考生奔波”为“让监考者奔波”,即哪个地方作弊严重,就取消哪地方教师的监考资格,从主考、督考、监考、工作人员,一律异地调配,这样做,既能有效地防范作弊现象的再度发生,更体现出了对考生关爱,实为双赢之举。
高考在即,期望相关部门能够迅速调整政策,对那些被取消考点资格的学校、地区进行解冻,不要再难为无辜的考生了。同时,期望取消作弊严重地区、学校考点资格的做法能够就此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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