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差生”不是被用来打骂的!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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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专收难管教的孩子,让他们“重归正道”。一名来自北京的小男生不堪折磨服用外用药高锰酸钾后坠楼,揭开了这所学校的暴力内幕:穿迷彩服的教官用皮带、电线、竹戒尺等打学生,用脚把学生踹到吐血,甚至打伤学生后在伤口上撒盐……(6月6日《京华时报》)
看到这样的“因材施教”,我想起的是此前关于“差生”教育的相关新闻:一段时间以来,在江苏、江西、湖南、湖北等地纷纷出现专以中小学“差生”为招生对象的民办教育机构。
显而易见,“差生”问题首先是一个观念的问题,是公办教育理念的问题。这些所谓的“差生”,也被称为“问题学生”。他们共同的特点是跟不上班里的整体要求,不能完成教学任务,他们最容易引起教师的反感,甚至也会让家长感到烦恼。在公办学校,有的教育工作者对他们丧失信心,采取了厌弃态度。在这一情势下,民办学校的“择差教育”便应运而生。
事实上,在一个群体中,每个个体的能力和水平往往是不一样的,无论是行为习惯还是学习成绩,通常存在优劣、高低之分。对于所谓“差生”,我们应给予关心和爱护,对其实行人性化教育,实施分层次教学,激发这些学生的潜能,使他们克服自卑心理和消极情绪,正确认识自我,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不是对其表示出厌恶情情绪,予以冷淡和嘲笑。
这一切本是我们的公办学校教育完全应该做到的。但遗憾的是,在升学率的压力下,在高考指挥棒的指挥下,许多公立学校对所谓的“差生”采取了放任自流,甚至是“剔之而后快”的错误态度。而在他们的区别对待中,各种问题也随之变得更严重。因此,面对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的“打骂教育”,不能仅谴责其教育手段的粗暴,更要反思我们的教育理念和某些人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差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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