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神童但要健康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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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名8岁女孩有长跑特长,被称为“海南小鹿”。其父张某于是策划她以每天60余公里的速度,从海南三亚跑到北京。此事一开始就受到多方质疑和反对,但张某执意而为。8月4日,他带着女儿跑到了武汉。媒体报道说:当日新闻发布会一结束,张某即催女儿到步行街去宣传奥运、搞签名。小女孩顿时叫道“我累了”,不肯去。可是最终拗不过父亲,还是拖着疲惫的身子去了。 闻此情,我感到心疼。酷暑伏天,成年人露天作业能停的都会停下来,让一个8岁女孩顶着烈日一天跑60多公里,合适吗?说她是自愿的,我不相信;说这是为了“宣传奥运”,更显得牵强。奥运会强调的是“人文奥运”,其重要功能是促进人们健康。家长逼一个没脱奶气的孩子如此累死累活,与奥运精神相符么? 让孩子经受体力和意志锻炼,确实有好处,但锻炼也要适度。让一个8岁女孩进行超负荷长跑,能利于其发育成长吗?海南省文体厅有关人士指出:“有些超负荷训练带来的危险,并不在一两天内就表现出来,而是有一定的潜伏期,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现象并非绝无仅有。近年有不少家长打着“宣传奥运”之类的旗号,让低龄儿童搞“千里走单骑”、横渡琼州海峡、攀登危险山峰等所谓“挑战生命极限”的活动。可以预见,如果对此类活动不加以正确引导乃至必要的干预,日后恐怕还会更多。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话题:家长对孩子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公共管理者能不能在劝导这类行为上有所作为? 7月25日的《报刊文摘》上有这样一则报道:今年6月,印度一名家长要其有长跑特长儿子用10天时间,从东部某地跑到约500公里外的西部某地。在起跑仪式上,公共管理者奉政府之命前来制止。孩子家长发火说这样会扼杀一个长跑神童。管理者回答:我们可以不要神童,但有责任保护一个孩子的生命健康!不知道这个事例,能否让我们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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