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不能为非法用工做中介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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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开始,广东茂名市300多名中学生经一家名为“华南机电工程学校”介绍后前往东莞、深圳做暑期工。据在东莞做工的一些学生反映,他们每天至少工作11小时,很多学生出现感冒、发烧、哮喘等症状。16岁少女梁晓雯病倒在工作台旁,7月10日入院,7月27日死亡。(8月8日新快报)
学校做中介,企业用工,校企联手导演了一幕未成年工甚至是童工走进广东暑期黑工行列,导致16岁少女不堪重负而致身死的悲剧。这起因“校企联手”发生的非法用工事件值得我们深思。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其主要任务是为社会培养适用型人才。华南机电工程学校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劳务输出,可能有许多过硬的理由和借口,但是背后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利益。劳务输出可观的中介费用正成为时下一些学校开展劳务输出的重要目的,而首选的目标便是因经济困难陷入求学困境的学生。学校可以利用学生信任学校的心理,打着合法的外衣从事非法中介活动,学生进入工厂后学校又放弃对学生的监管责任,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全部推向企业。
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地方,而使用学生工,劳动力价格低廉,这对于企业来说具有较强的诱惑力。但组织学生工进入工厂也非易事,学校恰恰在这方面又有其它中介组织无法替代的优势。于是一些企业便把学校作为雇用学生工的跳板,以高额的中介费作为代价而获取低廉的劳动力。未成年工进入工厂后,既不履行合法的劳动契约,又不考虑未成年工自身的承受能力,有关法规在工厂已经成为一张废纸,使学生工成为工厂赚钱的机器,其生存环境长期处于恶劣状态,自身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应有的保护。
需要警惕的是,这种非法用工事件并不是个别现象,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发生过。要解决类似问题,关键是采取积极措施,制定相关法规,严防学校成为向社会输送未成年工甚至是童工的“出口”,从源头上遏制社会非法用工的现象向更大范围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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