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教育厅吹风:3至5年解决“改制校”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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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教育资源,却打着“公办民助”或是“民办公助”的旗号高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的“改制校”不公不民严重损害教育公平。 昨日,湖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说,我省将从今年起用3年到5年时间彻底解决“改制校”问题。据了解,我省仅有37所“改制校”有合法合规的审批手续,并主要集中在武汉市。从去年1月1日起,我省已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该负责人说,已批准进行改制的学校,必须做到“五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独立招生)。那些没有合法手续的所谓“改制校”必须改回公办学校,“不允许既不公,也不民”。目前对“改制校”的整顿已经开始,主要是以限制招生等软着陆的方式进行。 对于中小学存在的“校中校”、“校中班”,该负责人说,这些都是违规办学行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学科竞赛、培优类实验班。举办非学科类实验班,要实行平行编班,家长学生自愿,不得在“新机制”及“一费制”标准之外加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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