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要求小学生要了解并学会应对敲诈及性侵害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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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正在上小学六年级的金璐虽然还不知道什么叫“性侵害”,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校要教育他学会应对性侵害和敲诈。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规定,4-6年级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要了解应对敲诈、性侵害的一般方法,学会应对敲诈、性侵害的基本技能和预防性侵害。 初中要学应对敲诈基本技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学校在教学中贯穿公共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 《纲要》要求,小学4-6年级的学生要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中生则要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而高中生则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安全教育列入教师考核依据 《纲要》规定,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分别对小学1至3年级、4至6年级、初中年级、高中年级提出了具体教学目标。 教育部表示,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确保完成《纲要》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并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学校还要把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公共安全教育列入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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