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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开学武汉市各类中小学受费标准不变
 2007-09-18


    今起,武汉市100多万名中小学生开始报名,3月1日正式上课。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春,武汉市各类中小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公办幼儿园按四等收费

    据了解,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以“按月收取,按质论价,分级收费”的原则收取,杂费可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一费制”外,还有哪些收费

    一、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交中考费,收费标准为每生70元(文化考试50元、体育考试8元、实验技能考试12元);

    二、住宿生的住宿费,按照三个档次收费,即每生每学期150元、100元和50元。部分学校的住宿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单独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搭伙费,每生每月13元,限于农村学校的自愿搭伙生;

    四、借读生借读费,每生每学期小学400元、初中600元。

    中心城区高中学费标准

    省级示范高中:指令生——每生每学期600元,调节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市级示范高中:指令生——老生每人每学期450元,新生每生每学期600元;调节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一般高中:指令生——老生每人每学期450元,新生每生每学期420元;调节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

    远城区高中学费标准

    省级示范高中:指令生——每生每学期500元,调节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市级示范高中:指令生——老生每生每学期350元,新生每生每学期500元。一般高中:指令生——每生每学期350元,调节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

    收费不公示,可拨打投诉电话

    在开学之日,学校将于明显地方张贴新学期的收费标准,家长可以参照和监督。开学后,有关部门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家长发现有和收费标准不符的,可拨打电话投诉:武汉市物价局12358,武汉市教育局65608550。家长也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6788888进行投诉。(见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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