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严禁班级超员 小学每班不得超45人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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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群众呼声较高的热点中小学普遍存在“大班额”这一问题,西安市教育局昨日(26日)发出通知,学校不得跨区县、跨学区招收所谓“择校生”、“高价生”;任何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对造成“大班额”的责任人,将在西安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合理编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现存“大班额”,使班额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学校除对政策照顾类学生按照有关文件给予入学安排外,不得跨区县、跨学区招收所谓择校生、高价生;从今年秋季开始,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计划和规模招生,严格班级人数标准,杜绝新的“大班额”现象的产生;严格学籍变动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禁止公办学校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 对超规模招生形成新的“大班额”以及班级人数严重超标,且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管理的学校和区县教育局,西安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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