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今秋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附表) |
| 2007-08-18 |
|
| |
|
(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沈颢 实习生 刘亚玲)长沙市200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昨日出台。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今秋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仍实行“一费制”,与去年相比,今年“一费制”免收范围由课本费、作业本费扩大至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具体收费情况详见A07版附表),具体免收政策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未列入免收对象范围的学生,实际书籍课本费按实结算。城区小学一至六年级“一费制”标准每生每期为157元至233元,初中一至三年级分别为358元、360元、339元。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和经批准由社会资金投资电脑教育的学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5元,相应提高“一费制”标准。 长沙市物价局同时明确,今年秋季“一费制”以外的其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列入“学生缴费明白卡”,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签字后,才能作为开学收费的依据。 跨学区就读的学生另收取借读费为每生每期小学150元、初中200元。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借读费每生每期可加收50元。校服费:城市小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60元,特色校服需高于此规定的,另报市物价局核定。  
|
|
| |
| |
|
上一篇教育新闻: 招300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每人每月补贴700元
下一篇教育新闻: 长沙今秋职业学校学费最低为800元最高1400元 |
| |
| |
| 【中国大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