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秋季起西安普通高中新生启用新学籍档案册 |
| 200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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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新实习生朱宜之)从2007年秋季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市教育局对原学生学籍档案册的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编制了新的学生学籍档案册,新学籍档案册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我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启用,原学籍档案册在新年级随即废止。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分为学生个人档案和学校学籍管理档案(试行)两部分。其中学生个人档案中除包括原有的学生学籍档案册外,增加了用以记录和展示每一个孩子个性与特色的学生成长记录袋。学生成长记录袋则主要收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最具代表性的各种作品,如作业、论文、手工制作、表演录像等,用以展示学生的努力、进步与成就,描述学生的学习过程与结果。 学生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档案册以个人为单位建立,在学校保存三年,学生毕业时,由学生带走,归入个人档案;学生成长袋由学生自己建立,自行保管。学生就读期间,学校可在必要时组织展示、评比等活动。学校学籍管理档案(试行)内主要包括学籍卡、学籍登记表等项内容。档案由学校保管,按时填写有关栏目。学生毕业后,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存入教学档案之中。档案将逐步实现以电子档案为主的记录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保管和填写,班主任、学科教师及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协助搞好档案管理工作。《学籍档案册》中的各种表格不得涂改或挖补。学生学籍变动、参加有关组织及受奖励处分等情况应附有关证明或证件。学籍档案不得随意让学生或其他人翻阅。 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重视学籍档案的重建和管理,使学生学籍档案能够全面反映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基本思想和基本理念,全面反映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及评价的要素,发挥好档案在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成长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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