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两成高校贫困生可获资助 含中职院校 |
| 200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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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8月28日发布了最新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的资助体系加大了财政投入,原先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国家奖助金在扩大受助学生比例和提高资助水平的前提下,改为由各级政府财政共同负担,并在原有的高校资助措施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扩大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从2007年秋季起,资助面扩大到高校20%的在校生。此外,资助政策将覆盖中职院校,受资助面预计达到在校生的90%。
8月28日公布的广东省新资助体系主要有以下引人注目的新特点:
覆盖面广:资助体系高达20%
新的资助体系将原来“奖、贷、助、减、免”的五项措施细化分类。资助实施范围包括了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同时自助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享受资助。
国家助学金则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在校贫困生都可申请,每年9月30日前申请,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每年按10个月发放,并且是按月发放。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可同时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以上相关的资助将从今年秋季起,受助人数约占在校生的20%以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就意味着广东省20%以上的在校生将会不同程度、不同方式受惠于新的资助体系。
中职学生:九成有望获助
新资助政策另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将中职学校纳入了资助政策体系。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将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中职学校受资助面预计达到在校生总人数的90%。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表示,广东省中职院校在校生今年可能会有120万受到国家资助。
助学贷款:力争覆盖省属高校
广东省今年将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广东省属高校贷款合作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向88所高校的3.45万学生发放了1.89亿元助学贷款。今年,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将以100%覆盖广东省属高校为目标,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贷到款。今年秋季的助学贷款工作已经涉及到全省112所高校,基本涵盖了所有在粤高校。根据广东省新的资助政策,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勤工助学:每小时不低于8元
对于勤工助学,新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参加校内临时岗位,报酬按小时计算,每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热点:怎样确保获助的都是贫困生?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的覆盖率并不意味着要把这20%的比例用完。该负责人认为,目前对贫困生的界定和认定工作基本落在各个高校,因此各学校应该加强审核,确保真正的贫困生获得资助。除了相关证明手续等“硬件”外,还要通过学生日常生活状况等“软件”来确认受助资格。(记者 秦晖 徐静 通讯员 赖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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