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中小学生基本医保由学校集中代收 |
| 200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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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28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市在校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集中代收保险费。 据介绍,经海口市政府同意,根据《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行办法》,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保险费由学校集中代收,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残疾学生缴费每人每年35元,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家庭的学生不缴费。由学校指派专人按标准代收参保费,并给每位投保学生(儿童)开具发票。残疾学生、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家庭的学生要出具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已随家庭参保的学生向学校提供医疗卡及复印件核实,不再收费。 参保学生按要求填写 《海口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后,按规定缴纳参保费。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为每位参保学生(儿童)办理医保卡加盖印章后,交由学校(幼儿园)统一发给每位参保学生(儿童)。(南国都市报/记者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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