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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首试孤儿“家园式寄养”和“祖母计划”
 2007-09-18



  走进武汉市儿童福利院的中班教室,20多名年龄为3岁至4岁的孩子围过来,不停地朝着你喊“爸爸”、“妈妈”,你是否会别有感触?“我们其实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它表示孩子在心理成长上出现了偏差,需要及时纠正。”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陈刚说,在福利院中长大的孤儿们由于缺乏家庭环境,难以对其他人产生固定的依恋情绪,容易形成一种不正常的安全感。

  近日,民政部与美国半边天基金会在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开展的“家园式寄养”计划和“祖母计划”,有望让该院80多名孩子享受到家庭的亲情。

  据介绍,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将面向全省招募10个寄养家庭,照料40名2岁至7岁的孤儿。福利院在该院附近租用10套三室一厅住房,并配备家用电器和生活必需品,免费供寄养家庭使用。其中每个家庭寄养4名轻残儿童,每天接送孩子到福利院学习和康复训练,每个家庭每月可获得1600元护理费。

  福利院还将招聘14位“育婴祖母”,每位“祖母”定向照料3名2岁以下的婴幼孤儿,给予他们亲情关怀,帮助他们提高语言沟通能力,找到家的依恋感。每位“祖母”每月可获得护理费800元。

  陈刚表示,“家园式寄养”能给孤儿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使他们获得适合的生活环境。福利院尝试通过这种科学、人性的抚养方式,让孤儿们真正能够身心健康地成长。

  寄养家庭招聘条件

  有爱心且自愿从事公益事业、热爱孤残儿童的夫妻,年龄为35岁至55岁之间,已养育一个或一个以上孩子,且孩子现在大学就读或已工作。其中养母在家照顾孩子,养父可在外工作。

  即日起至9月8日,请有意愿者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退休证、职称证等证件,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报名,联系人徐和平:13517296252或周菊平:027-62566079。

  “祖母计划”招聘条件

  富有爱心,性格和蔼,喜欢孩子,有照料孩子的经验或经历,年龄为35岁至50岁之间的下岗或无业女性。联系人:张春娇:027-6319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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