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财政部共同设专门小组负责示范高职建设 |
| 200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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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记者11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并共同成立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日常工作。 建设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设计划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主要负责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起草相关政策、绩效考核办法;组织评审项目院校,审核项目院校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开展业务咨询和专题研究工作;建立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协调、指导项目院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验收建设成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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