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义务教育阶段只考3次 |
| 200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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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莹)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办法,严格规定了中小学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数量,旨在限制区域性大型统考的次数。 办法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三年级、五年级、八年级,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均安排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进行,高三年级一般安排3次高考模拟测试。义务教育阶段由各区负责监测,高中阶段由全市统一监测。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三年级、五年级的监测科目暂定为4门,八年级暂定为7门,高一和高二年级的监测科目暂定为10门。高三年级按高考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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