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出台奖励政策 学生上职校可获学费补贴 |
| 200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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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宝鸡讯 (记者 袁锋)7月1日,宝鸡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推进技能人才建设的意见》。《意见》除规定对在该市各职业院校上学的宝鸡籍学生给予学费补贴外,还进一步加大了政府财政对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从2007年起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发展。 学费补贴从300元—1800元不等 据了解,对宝鸡籍学生的补贴标准分三类:对参加全日制高等和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两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的,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提高20%,连续补助两年;对参加短期培训3—6个月的,每人补助300元;参加6个月以上培训的,每人补助600元;对新生劳动力凡参加职业院校、技师院校举办的高级工和技师培训学习,并获得高级工、技师资格证书的,每年补助1800元,连续补助3年。 每年500万元发展职业教育 《意见》规定将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对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院校建设。“十一五”期间,该市财政将投入25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发展,即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另外,市上每年将从就业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技工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意见》还明确规定,今后全市教育费附加新增部分的30%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 面向初高中实施职业教育 《意见》从加强职业教育,推进技能人才建设等五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强化政府统筹职能,促进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二是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县级职教中心和大、中型企业及专业特色院校,建设一批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和10个县级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基地、10个具有特色、装备水平较高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教师总数的30%以上。四是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对全市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劳务输出人员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五是加快培训高技能人才,在企业中推进培训师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大力开展农村实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全力打造中国西部区域性技能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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