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济南出台暑假减负令 严禁补课有偿家教 |
| 200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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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小学教学计划安排,山东省济南市确定2007年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8日—8月31日。教育局3日出台暑期“减负令”,严禁暑期补课及有偿家教行为。 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明确,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期间的作业负担,合理安排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严禁学校、个人或其他组织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利用学校设施组织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活动。初高中毕业年级可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适当安排学生上课,时间不得超过三周,学校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补课费和资料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在校学生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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