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成“职业人” 沈阳今年继续交流中小学教师 |
| 200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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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年继续交流中小学教师 2000名教师交流“人走关系动” 从此,老师由“学校人”变成“职业人” 本报讯记者张莉莉报道7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沈阳市今年将继续推进城区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在市内5个均衡发展实验区,继续交流中小学教师2000名。 据了解,从去年起,沈阳结合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的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教师交流,共有2055人参加了“人走关系动”的实质性校际间交流,从此,老师由“学校人”变成了“职业人”。今年,此项工作将继续开展,凡是沈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工作满6年以上的,都要分批进行交流。中小学校的中层干部和教辅人员,也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承担原民办公助学校部分年级教学任务的教师,参与交流的时间可以顺延。其中,覆盖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参与交流教师的人数要达到专任教师的15%;起始年级配备的交流教师要达到起始年级任课教师的50%;非综合改革学校参与交流的教师,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针对此项工作,沈阳市教育局提出,教师交流的同时还要完善配套政策。建立交流教师考核纪实档案;落实在评定职称中对交流教师的倾斜政策,今年将有不低于60%的交流教师晋升上一级职称;各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中要考虑该校的教师交流情况;制定鼓励交流教师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办法,促进交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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