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教辅必须学生自愿 |
| 200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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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林青)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在学生自愿、家长认可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推荐目录选用,学校不得以布置作业、考试为由要求学生购买。 通知明确教辅材料的选用必须坚持“学生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义务教育段同科目、同类别教辅材料只能选订一种,高中段可选订一至两种。各中小学校对选订的教辅材料品种、零售价格要在校内张贴公示,接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监督,自觉抵制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流入中小学校。具体推荐目录内容可登录陕西教育网(http://www.snedu.com.cn)查询。 省教育厅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29-87338626(基础教育处)029-87339388(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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