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随着国家政策向西部倾斜战略的实施,作为西部和新疆发展重点的乌鲁木齐,为给2010年率先实现小康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将放宽外地生源大学本科、大专毕业生在乌鲁木齐落户的政策。 今后,凡在乌鲁木齐工作满两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外地生源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缴城市增容费准予在乌鲁木齐落户;在乌鲁木齐工作满五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外地生源大学专科毕业生,免缴城市增容费准予在乌鲁木齐落户。 对于以上人员,乌鲁木齐将实行敞开迁入制度和有固定住所户口迁出制度。敞开迁入制度,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在乌鲁木齐落户,在本市无固定住所的,其户口落入“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集体户”,实行统一管理;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其户口落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家庭户口。有固定住所户口迁出制度是指户口落入集体户的人员,有了固定住所后,应将户口迁入固定住所的派出所,办理家庭户。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申请落户时,需凭以下手续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凭缴纳养老保险金凭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到乌鲁木齐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或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凭市公安局落户审批手续,到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 在本市无固定住所的,凭市公安局落户审批手续,到乌鲁木齐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并将落户材料交乌鲁木齐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由人才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到辖区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 应根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上标明的领取身份证时间,到派出所领取新身份证,同时将原持有的旧居民身份证上缴,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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