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地图索引
 | 网站首页 | 教育新闻 | 高校联盟 | 教育综合 高等教育 高考录取 考研考博 基础教育 学前教育 职教成教 民办教育 中考会考 校园花絮 教育评论
∷∷∷ 当前位置: 中国大学网 >> 教育新闻 >> 综合信息 >> 正文 ∷∷∷
乌鲁木齐放宽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
 2007-08-18



    7月2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随着国家政策向西部倾斜战略的实施,作为西部和新疆发展重点的乌鲁木齐,为给2010年率先实现小康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将放宽外地生源大学本科、大专毕业生在乌鲁木齐落户的政策。

    今后,凡在乌鲁木齐工作满两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外地生源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缴城市增容费准予在乌鲁木齐落户;在乌鲁木齐工作满五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外地生源大学专科毕业生,免缴城市增容费准予在乌鲁木齐落户。

    对于以上人员,乌鲁木齐将实行敞开迁入制度和有固定住所户口迁出制度。敞开迁入制度,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在乌鲁木齐落户,在本市无固定住所的,其户口落入“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集体户”,实行统一管理;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其户口落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家庭户口。有固定住所户口迁出制度是指户口落入集体户的人员,有了固定住所后,应将户口迁入固定住所的派出所,办理家庭户。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申请落户时,需凭以下手续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凭缴纳养老保险金凭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到乌鲁木齐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或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凭市公安局落户审批手续,到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

    在本市无固定住所的,凭市公安局落户审批手续,到乌鲁木齐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并将落户材料交乌鲁木齐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由人才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到辖区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

    应根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上标明的领取身份证时间,到派出所领取新身份证,同时将原持有的旧居民身份证上缴,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完)


复制网址发给好友    

·新京报 透过“熄灯”行动反思城市“亮化工程”
·人民日报 热点解读:节电,我们共同体验
·肯德基将坚持资助数百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小学生
·教育部已专门组织成立5个检查组开展中小学安全工作大检查
·教育部要求: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严禁使用氢气球
·家长这样给孩子过生日
·孩子的成长经历离不开体验
·大二女生休学做4000万地产老板(图)
  • 上一篇教育新闻:

  • 下一篇教育新闻:
  • 中国大学网
    教育新闻-栏目导航
    教育综合
    高等教育
    基础教育
    学前教育
    职教成教
    校园花絮
    教育评论
    民办教育
    高考录取
    考研考博
    中考会考
    综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