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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
 2007-08-18



    今年,我省将清理和取消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一切歧视性规定,他们将与城市孩子享受同等待遇。在多行业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依法给予惩处。

    昨天,省劳动保障厅下发了2007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借读费

    全省省辖市区和县城今年将一律取消农民工随同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为主,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入学政策,做到与当地学生在收费、学籍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并推行农民工子女就地考试升学制度。

    我省要求,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并加强与农民工输出较集中的省(市)联系协调,切实保障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平等教育权利。同时,在劳务输出大县建设一批农民工留守儿童的寄宿制学校。

    多行业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但“前清后欠”现象仍时有发生,因此,农民工工资支付要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据了解,之前我省已在建筑、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今年将在交通、电力、通讯、水利、铁路等施工企业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以经济手段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同时,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依法处罚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或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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