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时间:2021-10-31 13:14:32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国农大校字[2012]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5年将继续加大校内外推免生招生比例,欢迎获得本校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如下:

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接收类别、学制与学费

1. 推免生:我校201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 目管理专业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硕士生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直博生: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理、工、农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相关专业优秀申请人可申请直博生。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直博生一年级学费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学费按照博士生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助学金与津贴

1.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一年级直博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 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一 年级直博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生可获得二等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获得二 等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 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硕,按月发放。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 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4.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应为所招收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失范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可复试后再提交)。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4.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其中,“985”或“211”工程建设大学(不含分校及专升本毕业生)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 业年级排名前40%;其它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分校及专续本毕业生)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

5. 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全国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3条。但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接收外校应届本科 毕业生以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身份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经三名本专业教授推荐(提交《教授推荐信》),后经我校专家组审核并确认资格。

6. 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条件的推免生,须取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负责)同意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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