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商品化研究论文

时间:2021-09-04 09:53:3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档案信息商品化研究论文

  进入二十一世纪,信息经济已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旋律。作为信息经济的核心要素——“信息”,日益成为企业、相关组织(乃至高校)在生产经营、科研教育活动中重要的智力要素与资本要素,成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因素。而作为信息之根——“档案信息”,凭借自身特有的原始记录性、确定性、客观性等特点,尤为受到企业及社会组织(以及高校)的重视与关注。社会广泛而强烈的利用需求,不仅提升了档案信息的现实与潜在价值,而且为档案信息商品进入市场提供了客观条件。当前,我国的档案信息商品化正值萌芽阶段,而如何在现有经济体制下,采取相关举措推动我国档案信息商品化实现快速、有序与合理发展,则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与研究。

档案信息商品化研究论文

  一、档案信息具有商品属性,存在进入市场流通的可能。

  档案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原始记录,本身蕴含着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原始信息,而这些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面貌。而通过对这些原始记录信息的归纳与总结,可以从中提炼出、分析出具有规律性的信息乃至知识,为指导今后的生产、管理、决策乃至创造性活动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作为必要的参考依据,档案信息凝结了档案形成者、档案管理者以及信息开发者的创造性劳动,因此在以创造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档案信息市场开发、转让与交易过程中,档案信息具备商品的特殊属性[1]126。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谈及的“档案信息”,是指除国家法律规定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公开、严禁市场流通之外的档案信息。一直以来,“档案信息”作为一种商品存在于市场体系之中,其内容涉及广泛的职能领域,涵盖社会生产、管理、科研、法律、金融、文化等诸多专业主题。只是由于长期以来,社会舆论过度强化档案的公共属性,而弱化档案的私有属性与商品属性,档案信息商品化才不被人们所理解与重视。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档案信息作为商品流通于市场必将会成为一种趋势,未来的档案信息市场体系建设也将得到逐步落实,档案信息商品的生产、转让以及市场交易也终将呈现出发展态势。

  二、实现档案信息商品化,推动档案工作向信息开发利用层面发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以及社会活动日趋复杂,企业及社会组织(乃至高校)日益依赖信息资源的确定性与准确性,以此作为降低市场经济风险、管理风险、教育科研风险的决策依据。为此,档案工作者应结合企业、社会组织的现实需要,对档案信息进行科学整理、挖掘以及分析、预测,有针对性地生产档案信息产品,同时协助利用者获取完整、充分的决策依据。正是基于这种特定的档案信息需求以及附带的潜在经济效益,才使得有关档案人员、部门以及信息研究机构,能够主动、积极地超越档案的实体化管理范畴,向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倾注精力。这就为档案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即站在知识管理、知识开发的高度,深层次地挖掘档案知识关联的过程及行为,通过多元化视角将档案信息及知识,提供给不同层次的信息利用者使用,积极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三、构建档案信息商品的交易模式与服务方式。

  档案信息作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模式进行运作。通常情况下,要保证档案信息商品化的顺利推进,建立良好的商品交易模式与提供可靠的服务方式是基本的条件。为此,有必要通过建立档案信息市场化交易场所与提供便捷化、多样化的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确保档案信息商品化顺利进行。

  首先,针对档案信息商品的市场交易,应建立档案信息集中化交易场所。具体而言,应着手打造现代化的档案信息交易中心,为档案信息交易双方提供集中化、标准化的交易场所,并提供交易指导与参考咨询服务。实际上,由于档案信息资源交易具有量大、频繁、成交数额较大、相关程序繁杂等特点,因此有必要为供需双方搭建沟通商洽、规范交易与严格监管的平台。此外,打造档案信息交易中心,可以在监管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的同时,简化交易手续,提高交易效率。

  其次,要确保档案信息商品顺利进入市场,应提供便捷、多样的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为此,档案信息形成机构以及档案信息服务部门,应对拥有所有权的、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信息资源,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与发布,通过多种手段揭示档案信息资源的种类、内容与效用,最大化地激发现实的与潜在的利用需求,为社会档案利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如资源获取、信息咨询与信息开发等服务。此外,档案信息部门应积极采取数字化方式,如网络咨询、网页技术、数据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为档案信息用户提供多样与深度服务,以迅速、有效的方式,最大化地提升档案信息资源与社会利用者之间需求的'契合度,满足社会对档案信息开发产品的高品质需求,并不断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效率与水平。

  四、确保实现档案信息商品化的相关举措。

  要确保档案信息商品化能够顺利实施,不仅需要档案人员积极转变观念、重视档案信息商品化建设,而且需要相应的管理部门给予制度保障,推动法律法规与市场体制的完善,并严格落实档案保密工作。具体而言,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熟悉档案资源结构,更新档案工作理念。

  档案管理者要明确本部门档案资源的种类、内容及数量,划分等级,明确不同类别档案信息的价值,通过市场调研明确不同层面的利用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此外,基于市场行情分析,对本档案信息产品的成本价格与交易价格进行初步核算与评估,通过市场经济交易方式,主动为社会提供产品服务。加快档案信息产品开发的步伐,及时将产品推向市场,实现档案信息形成部门、档案管理与服务机构、社会利用者三方共赢。

  此外,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传统经济体制与管理思想的影响,相关部门、档案机构形成了一种内敛、封闭的管理理念与模式。这种理念及其模式与当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悖,并导致大量档案信息资源被闲置,造成档案价值的不断流失。而在市场经济开发开放的引领下,人们逐步认识到档案信息商品的重要性,它是市场经济参与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智力要素。这种广泛存在的社会市场需求,必然会导致档案机构及其人员向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倾斜,并由此加速实现档案信息价值的增值,并不断推动档案信息产品及其服务实现商品化。

  (二)制定完善的法律与市场规则,确保档案信息商品化顺利运行。

  为保证档案信息商品化的正常运行,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制定档案信息商品化的相关政策,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档案信息商品化的各环节以及市场行为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确保档案信息交易的公平及相关市场行为的依法进行[2]。相关管理机关与立法机构应通过制定完整的法律与市场规则,确保档案信息商品顺利进入市场,为经济建设服务。例如,我国制定的《档案法》《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方式、程度及相关标准,这为档案信息商品进入市场获利提供了法律支持[1]127。

  (三)制定审核与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

  此外,在档案信息交易过程中,必须以国家利益与相应机构利益为前提,不得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有关部门与档案人员要严格审核档案的保管密级,明确档案信息使用范围,严格档案开放与交易的审批手续,从制度上规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建立审批制度、监管制度与追查制度,依法严格落实档案信息商品化行为。

  五、结语。

  为了摆脱档案信息商品化的落后局面,我们要从观念、服务、市场、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加速推行我国档案信息商品化建设,不断完善、健全档案信息商品市场体系,通过档案信息商品的生产与创新,为社会发展增添新的内生动力,为我国经济提供持久的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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