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真善美”和谐统一论文

时间:2021-10-02 15:35:3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寻求“真善美”和谐统一论文

  曾朴是我国晚清著名的诗人、小说家和翻译家。他从未跨出国门,靠自学掌握了法语,广泛研读和翻译了法国19世纪的文学作品,对雨果情有独钟,是中国译介雨果的第一人。因此,曾朴的文艺思想深受雨果的影响。

寻求“真善美”和谐统一论文

  求真、求善、求美是他们的共同心声。波兰评论家勃兰兑斯认为,以雨果为代表的法国浪漫主义具有三个基本倾向:真、善、美。雨果不仅在创作上以“真善美”作为标准,而且在理论上对“真善美”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曾朴与雨果“真善美”的文艺思想在许多方面存在相似性,但又有各自独到的见解。

  一、“真”——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

  曾朴与雨果对文学真实性的认识十分明确。他们既重视文学的生活真实,又强调艺术真实高于生活真实,主张二者的有机统一。

  雨果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是文学作品产生的基础,天地之间事物无一不可进入艺术,“世界上、历史上、生活里和人类中的一切,都应该而且能够在舞台上得到反映。”①雨果认为,真正的诗、完整的诗,都处在对立面的和谐统一之中,文学艺术的“真实”全在于崇高优美与滑稽丑怪的非常自然的结合,要全面、真实、广泛地反映现实生活。

  同雨果一样,曾朴认为“真”是文学艺术的基础。他说:“真是文学的体质。体质是什么东西?就是文学里一个作品,所以形成的事实或情绪。作者把自己选择的事实或情绪,不问是现实的,是想象的,描写得来恰如分际,不模仿,不矫饰,不扩大,如实地写出来,叫读者同化在它想象的境界里,忘于是文字的表现,这就是真。”②“求真”是曾朴文学创作最重要的标准。他强调文学作品唯一的要素是忠实的记录,要形成忠实的记录,必须搜集忠实的材料。他反对文学家描写人物个性,前后丝毫不走样儿,认为这样所写的东西决不忠实,因为人生是活动的、变迁的。在他看来,中国古代历史文学对社会现实有明显的不“忠实”,主观色彩太浓厚。例如,“左丘明借着古事来显露他的才华,只顾描写的壮美,决不测准事实的尺度”,“司马迁借着史料来抒发他的情绪”。③与此同时,曾朴提倡以“平民文学”和“群众文学”代替“官邸文学或客厅文学”,要求文学走出象牙塔,反映更为广泛的社会现实生活,诚如雨果所说存在于自然中的一切也存在于艺术之中。曾朴甚至找到了“求真”的“两条新路”: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的社会的变迁、政治的进退、人文的蜕化,合拢了照直写出来,便是一时代的现象”;二是“实行礼失求野的老法”。④有人问曾朴“鲁男子的恋是不是事实?”他说,当然是事实,齐宛中不用说是真有其人,就连附属人物如丫环阿林也与作者“浪漫史中的一段最揪心的往事”有关。可见其“求真”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

  然而,文学艺术的真实并非绝对的真实,不可能机械地反映现实。雨果认为,“自然和艺术是两件事,彼此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我们必须严格“区分从艺术出发的真实和从自然出发的真实”,“艺术的真实根本不能如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绝对的真实。艺术不可能提供原物”。⑤他十分重视作家的主观能动作用,认为文学艺术是反映自然和社会现实的镜子,但如果只是一面刻板的“平面镜”,社会生活就会失去光彩。因此,雨果强调作家追求真实的目的,应该首先是像高乃依那样追求伟大,像莫里哀那样追求真实;文学艺术要通过真实充分地写出伟大,通过伟大充分地写出真实。只有这样,艺术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总之,雨果对文学真实性的认识,既具有浪漫主义的独特性,又达到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有机结合。

  关于“真”的定义,曾朴既强调“事实”,又突出“想象”。他认为,经验的事实,都是些粗犷的原料,必须经过淘漉、融化,才能成为无比的想象。他主张从评判社会的角度来概括生活现象,对所描写的事物作思想的评价,反对那些盲目机械地再现生活途径的自然主义倾向。这与雨果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兼有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双层涵义。

  二、“普”——批判与教育的结合

  “求善”是文学艺术的主要目的之一。曾朴与雨果都认为文学艺术的“善”具有社会功利性,强调文学作品只有暴露黑暗、批判现实,唤醒民众起来反抗封建专制,为建立资产阶级理想的民主共和国而努力奋斗,才能达到“求善”的目的。

  雨果直言不讳地宣称,为艺术而艺术固然美,但为进步而艺术则更美。在他看来,文学创作应该对现在提出忠告,为将来描绘梦想,给当代的事件作出光辉的或阴暗的反映;文学艺术的目的和作用主要在于要“破坏累赘的古老文明”,与社会不合理、非正义的事物作坚决的斗争;清除遏制历史发展、阻碍社会进步的旧传统、旧法律、旧习俗以及种种陈腐的丑恶现象,是各个时代,包括作家在内的“有才智的人”的神圣职责。他蔑视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向奥古斯都皇帝谄媚恳求宽恕的举动,指责他为懦夫。对于歌德在不合理的社会现实面前所采取的妥协的庸俗态度,他也予以严肃批评。雨果之所以特别推崇莎士比亚,是因为莎翁的作品不仅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而且总是面向人民,对社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善”就是“文学的目的”,文学作品的天职就是“显发人生”,曾朴如是说。他强调文学创作要敢于揭露人生丑恶和封建宗法道德,打破宗教虚狂,倡导自由爱情和个性解放。在译介雨果的过程中,他特别向国人推介乔治·顾岱林,因为他不仅能写出“天然的快乐”,而且敢于“反抗普遍的道德“。曾朴钦佩顾岱林的“非难权威”和“嘲笑权利”如同扑击魔鬼一样刚劲有力。

  为了实现“善”的社会功利性,曾朴与雨果都强调文学的启蒙教育功能,担负改造社会的责任。雨果明确提出文学艺术具有宣传教育作用。“诗人担负着灵魂的责任”,“在舞台上永远只演出富有教育和劝解作用的东西”。⑥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尊心的斗士,曾朴也十分重视文学作品的启蒙教育作用。他致力于近代中国的文学革新,视文学为改良社会的工具。他把文学作品当作反抗现实的武器和呼号,认为文学作品能够“挑动潜伏在我们心底的一种反抗的知觉”,给予人们“冲破藩篱的动力”。⑦曾朴竭力译介雨果反封建的小说、戏剧作品,其目的就在于“开通民智”。

  三、“美”——反传统的革新主张和创新形式

  对“美”的孜孜追求是浪漫主义文学的显著特色。曾朴与雨果有着相似的浪漫气质和离经叛道的精神。他们坚决批判传统的清规戒律对文艺美的束缚,提出自己鲜明的美学思想,创造出新颖的“美”的形式。

  雨果对传统美学的反抗主要表现在对古典主义的批判上。19世纪初期,他率先举起浪漫主义的旗帜。1827年,雨果发表《<克伦威尔>序言》,强烈批判古典主义盲目模仿古人、片面地反映现实,只描写粗俗,坏人形象一无是处,这种单一重复的模式使人们感到平淡如水,难以产生美的效应。雨果特别痛恨僵化陈旧的“三一律”,过分注重形式,严守诗体章法,号召作家遵从历史的真实,保持地点和时间的特点,认为不同的事件经历的时间长短不会完全相同,而不同的时间,或同一时间的不同阶段,也应该有各自相应的独特的生活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人们的真实感,给读者带来美的享受。

  曾朴对“美”的认识也是建立在反传统的基础之上。他自幼接受传统教育,对中国封建文化的腐朽陈旧极为不满,主张除旧布新,反对把小说看成是“斤丧性灵之书”,主张给小说、戏剧应有的文学地位,宣称作家应该为“沉睡了几千年乍醒惺忪”的中国开辟文学的“新路径”,力求“拾去写枯枝病叶,驱除写害菌病虫”。同雨果一样,曾朴不赞成对传统文学的盲目因袭,强调中国要“吃大黄芒硝”来“蜕化陈腐的体质”。

  在反抗传统美学的基础上,雨果大力提倡自由创新、不拘传统。对照原则是雨果美学思想的核心。“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背后,美与丑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滑稽丑怪作为崇高优美的配角和对照,要算是大自然给予艺术的最丰富的源泉”。⑧在雨果看来,求美是人们共同的心愿,作家在美与丑的对照描写中,美必须占支配地位,美必须胜过五。

  曾朴虽然没有提出像雨果的“对照原则”那样深刻完整的美学理论,但也有追求自由创新的“美”的愿望和主张。他给“美”下了非常形象的定义,强调作家应该“通盘筹设”好“作品里全体的布局和章法句法字法”,“拿技巧的方法来排列配合得整齐紧凑,自然的现出精神、兴趣、色彩和印感”,从而“激动读者的心,怡悦读者的目”。⑨根据晚清时期西方各种文学思想不断涌入中国纷繁复杂的现状,曾朴既主张尽量容纳外界异性的成分,又反对崇洋媚外和盲目模仿,力求创造出新颖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内容美和形式美的文学作品。

  追求文学语言的变革是曾朴与雨果美学思想的又一重要特色。雨果认为,艺术的语言应该经常随内容而更新,只有“准确”的语言才能表达作家所要反映的现实生活和思想感情。“语言是不会固定不变的。人类的智慧始终在向前发展,或者可以说始终在运动,而语言是跟着人类的智慧亦步亦趋。”⑩他号召作家要敢于;中破古典主义的语言禁区,运用大起大落的粗犷、潇洒的语言,排除法国语言中传统的优雅、细腻的特色,甚至提倡将人民大众一些生动活泼的词汇与俚语融入文学作品里,认为“宁可写诗招人打嘘,不愿用俗语博人家喝彩”,由此可见雨果对语言变革的深刻认识。

  曾朴赞同雨果的上述观点。他指出:“凡文学的革新,最先着手的,总是语言文字。就拿法国来说……浪漫派第二次的改革,冲破古典派的谨严,再进一步,把通俗的语言,用入诗文里。”(11)所以他支持废文言、崇白话,提倡通俗平易的文风,认为文俗一致,既做白话文,就应该一改到底,不可掺入文言。曾朴的这些主张,对当时中国文学语言的变革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阐述“真善美”的关系上,曾朴与雨果都十分注重“真善美”的有机结合。雨果认为,“美”是“为真服务”的,“任何美都不会因为‘善’而遭损失”,“实用不仅不会排斥崇高,而且使它更加崇高”。(12)曾朴把“真善美”作为衡量文学作品的三个标准,体现了“真善美”三者统一的观念。在他对文学的“真善美”的连锁性解释中可以看出,他既注重“事实”和“想象”,又对文学的审美功能作出要求,还强调文学艺术的社会价值和伦理价值。曾朴清楚地看到“古今中外的学术”对“真善美”三字条件都似有偏爱和倾向,真正能兼而有之的并不多见。他认为如果对“真善美”三个字“违背得太甚的”,就不能称之为“求真”“求善”“求美”,所以他的《真美善》文学杂志“决不沾染”违背“真美善”的气息。可见,曾朴严格要求“真美善”的统一,其“求真”“求善”“求美”的信心和决心也是十分明确的。

  毋庸置疑,曾朴与雨果对“真善美”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局限与差异。雨果似乎过分强调主观主义的随意性,认为“人心是艺术的基础,就好象大地是自然的基础一样”,“一切形式都不过是盛着思想的花盆”。(13)如此看来,文学艺术作品的美丑与优劣就在于作家的心灵不同和灵智的差异,自然与现实就是主观意念的物化。同样,曾朴也过分强调情感和想象,认为自己的一生给感情支配着,给幻想包围着。他甚至抛开生活的真善美,追求虚无缥缈的梦境,认为“梦就是我们最内在的自然,大家共同的底层,是人生最深最要的快乐”,“梦的美的结晶,便产生了歌、舞、会唱”,(14)这是不足取的。雨果“求善”的核心是人道主义。他竭力主张以“仁爱、宽恕、道德感化”来改造社会,对暴力革命明显地表示反感,高呼“打掉王冠,留下人头”,对民主革命既同情又不理解。相反,曾朴强调文学创作暴露黑暗、批判现实就是为了号召四万万同胞早登觉岸,为自由民主和理想幸福而奋斗。他甚至借自己的小说提出大胆的革命主张——“扑了专制政府”,“组织我炎黄子孙民族共和的政府”,对孙中山等革命先驱予以高度颂扬。这说明他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观念比雨果要客观先进些。

  笔者以为,在文学创作中,“真”是基础,“美”是手段,“善”是灵魂,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真善美”的高度和谐统一,是文学艺术产生强大生命力的根本原因,因而也永远是一切进步的文学艺术家们争相攀登的艺术高峰。雨果和曾朴的作品之所以深受读者欢迎,正是因为它们不仅包含着真实的、先进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整的艺术形式,融入了作家全部的艺术精华,他们的“真善美”文艺思想以卓越的艺术魅力闪耀着永恒的光芒。

  注释:

  ①⑤⑥⑧⑩(12)(13)柳呜九《雨果论文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62、30、71、108、185、35页。

  ②⑨(11)曾朴《编者的一点小意见》,《真美善》,1927年创刊号。

  ③④曾朴《鲁男子·序幕》,《真善美》,1927年创刊号。

  ⑦曾朴《李显宾<乞儿歌>乌瞰》,《真美善》,1928年2卷2号。

  (14)曾朴《复刘舞心女士书》,《真美善》,1928年1卷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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