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学图景中的马克思主义人学向度的论文

时间:2021-05-17 10:42:56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行政伦理学图景中的马克思主义人学向度的论文

  行政人的伦理道德问题是行政伦理学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而“现实的人”及其存在方式是理解行政伦理学的前提。马克思主义人学是关于人的科学理论,它从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地位、人的价值以及人的发展等多个角度为理解行政领域中的人提供了新的路径。以人学为向度的行政伦理学研究有助于理解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科学内涵。

行政伦理学图景中的马克思主义人学向度的论文

  关键词:行政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人学;现实的人

  行政伦理学研究的是公共行政领域中的伦理。从历时态来看,行政伦理可以理解为凝聚在过程诸环节中的伦理,即有行政之处即存在伦理;从共时态来看,行政伦理是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在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所具有的行政道德理念、行政制度规范以及行政道德行为的总称。伦理的社会基础是利益,但作为公私利益观念体系的行政伦理则更加关注权利义务关系,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施动者是行政主体即行政人员个体及各种行政组织,且行政组织伦理的核心问题是:“作为一个管理者,我如何才能防止本组织的成员从事不道德行为?”因此,无论是动态上还是静态上,行政人员伦理是行政伦理的关键性要素。公共行政人员的道德品行对自身的行政行为以及完整意义上的行政组织行为都影响深远,行政伦理的落实最终必须以“现实的人”的视角来推进并以人的特征及其“类本质”来考量。因此,“现实的人”构成了行政伦理学的出发点;另外,马克思主义人学实现了人学历史上新的哲学范式,它也为理解行政伦理中的“人”提供了新的方式和理路。

  一、行政伦理学的起点:现实的人

  作为行政人在公共行政领域内的伦理体现,行政伦理学主要关注的是行政学意义上的人在行使公共权力和处理权利义务关系时自身行为所凝炼的道德价值。从“现实的人”来看,也即在处理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权力与利益关系时,它所体现的对“现实的人”的个体存在形态、群体存在形态以及类存在形态的伦理关照。

  (一)作为逻辑起点和现实起点的“现实的人”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是理论的源泉。行政伦理学兴起的直接动因是行政实践中突出的伦理问题,且单纯从实践或理论领域都无法达成现实的目标,因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成为必然。从公共行政学的发展来看,其先后经历了科学管理时期、行为科学时期和管理科学时期等阶段。二战后,公共行政领域内的行为主义方法论和分析模式一直是主流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西方国家内部社会矛盾突出,那种在行政研究中忽视“价值”的模式在挽救危机和解决矛盾时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于是,民权运动、新左派运动、基督教神学、民族主义、绿色运动、女权运动逐渐发展,自由、平等、正义、民主、人权等概念与思潮再度引起关注,公共行政领域从最初推崇事实上的“效率至上”逐步过渡到不再拒绝“价值”讨论;“水门事件”的发生,撬动了行政伦理学在美国兴起的契机,此后的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改革则使改善行政伦理成为一种世界趋势。这样一来,伦理价值开始重新作为行政活动的普遍理念和行政行为的重要标准。因此,从人学的视角来看,尊重人的人格与价值并体现公共行政与公共服务组织的价值,将伦理目标作为行政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的价值导向等实际上都是人们对自身的现实生存环境反思的结果;更准确地说,是“现实的人”的现代性症候与生存境遇转化开启了行政伦理学的前行航向。

  从整体发展历程来看,行政现象与行政活动可谓错综复杂、光怪陆离,而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的马克思主义人学则为理解行政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钥匙;以全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的马克思主义学说将“现实的人”确定为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前提,并强调社会政治过程产生于“现实的人”的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而他们理论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里的人并“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主义人学将人放在现实的社会关系和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揭示了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等基础上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现实关系,给“人为何成人”这个重要论题提供行动指南,并从生论的角度为理解行政伦理学开辟了新的人学范式。

  (二)“现实的人”之存在方式

  在人的存在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人学实现了对传统形而上学理论的革命,并返归人类自身寻求在实践基础上的人之现实存在。在马克思那里,个人具有三个层次的存在形态:人作为人的“类存在”;人作为群体意义上的社会存在;人作为个人的个体存在。其中,人的社会存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在人的三种存在形态中起着中介的作用。这是由于劳动不但创造了人本身而且还是人类的本质活动,人们为了生存必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然而,当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在面对强大的自然力量时,人们必须以相互协作与建立联系的形式才能在大自然面前体现主体性并实现人的“类存在”。因此,“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必须通过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中介并在社会群体的主体性中才能历史地实现作为“类存在”的人。

  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一个发展的活的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是物质生产、人类自身再生产、精神生产与社会关系再生产的统一,而处在社会有机体中的“国家的组织活动”即构成了行政;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活动即国家意志的执行与贯彻。然而,“每一个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在生产实践中所形成的道德准则是以利益关系为根源的,而公共行政作为脱胎于国家和社会并对社会有机体中的行政领域进行的管理活动,在提供稳定而公平的秩序供给的同时,它同样必须解决利益问题——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问题,抑或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问题。由于现代行政过程中的国家意志大都由行政人员执行,因此,行政人员及行政体系在社会有机体中的道德实践使得道德准则不断内化并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逐渐强化,而且这一过程贯穿于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历史发展之始终;由于权力与利益关系的处理即对于“国家的组织活动”并不能单纯地作为工具性、自发性秩序存在——公共行政牵涉到稳定而有序的秩序供给,牵涉到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社会群体的主体性,牵涉到作为“类存在”的人之整体的自由、平等与幸福道德追求与伦理需要,所以诸如正义、公平、审慎、责任等行政领域的道德观念与伦理关怀应运而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作为社会存在的人即作为行政管理活动而存在的人,行政管理的存在方式即“现实的人”之存在方式,而“现实的人”的社会存在也决定了行政伦理的存在。

  二、人学基础上的行政伦理学

  主义人学的“出场”实现了传统入学的感性生存本体论的价值转向,它更加强调人的现实本质、人的主体性与价值、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这样一条实践人学的道路为理解行政伦理学的生成方式与内容开拓了新的视域。

  (一)“人的本质”是行政伦理学生成的根本前提

  与马克思对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的论述相对应,人的本质也是人类的“类本质”、社会群体本质以及个体的本质三者的统一。作为类的存在物,人的本质是“自由地自觉地活动”;作为社会的存在物,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个体的存在,人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的“理性、自我意识”。按照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逻辑思路,以人的方式生存是以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前提的,因此,从物质动因上来看,“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然而,“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物化了人的本质,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作为实践之集中表现的劳动不但创造了人本身,也是人类的本质活动;而且社会化的劳动是人类劳动的基本形式,社会出现在劳动过程之中。正是在此意义上,“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生产和交往的过程中,人与社会之间存有统一的.辩证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的实践存在,人把活动的对象变成客体,同时自己成为主体的存在。人通过实践活动实现了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人在个性上的差异与个体本质。由此观之,个人的个性本质是在社会本质与“类本质”的基础上形成的,孤立的个人在转化成现实的人的过程中必须采用社会关系这一特殊组织形式才能成为现实的人。

  在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此处的社会关系是包含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在内的复杂的社会交往关系,伦理关系作为整个社会关系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是蕴藏于社会生活并受社会关系制约的一种社会秩序。公共生活的规则与秩序以及共同的道德要求反映在行政领域,即体现为行政个体对行政领域人际关系的道德内化和社会整体对行政人员的道德确认。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人的本质更多地体现的是资产阶级属性,体现的是对人性的扭曲与压抑;在这一类“虚幻的共同体”中“资产者把无产者不是看作人,而是看作创造财富的力量”。在这种导致人的本质异化与劳动异化的社会形态中,站在人的社会本质基础上来反对资本主义“实然状态”的观点俨然成为行政伦理生成的根本前提。

  (二)“人的价值”是行政伦理学生成的价值准则

  人的本质存在于现实性的社会交往之中,这种特殊的存在和本质决定了人的价值与意义。而在人的价值这一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人学认为,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对人自身而言是辩证统一的;每一个人既是目的又是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所言:“每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目的是为自己服务;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做自己的手段相互利用。”因此,从人类整体而言,人通过自身对自然存在物的能动性创造活动使得物具有了满足人的需要的价值属性,这实际上是作为社会的人通过创造价值的活动满足自己需要的功能。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即“大写的人”,人既是社会的工具又是人自身的工具,社会是目的而人自身也是目的。就人类个体而言,个人既有自身的需要,也有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因此,个人同时是目的和工具的统一体。

  现代工业社会的到来萌发了人类对理性尤其是工具理性的狂热崇拜,作为近代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达的社会治理结构之典型形式,现代官僚制曾经一度被认为是社会组织形式的“合理类型”,“官僚制的挺进也摧毁了并不具备这里所指的理性意义上的支配结构。”用而现代行政过程中的官僚体制同样是理性的,非人格性控制着它的行为。实际上,这种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要求相契合的形式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人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价值理性相背离的,它在否定价值理性的同时将手段变为目的,使人变为工具继而丧失了人自身的价值,因此,“人的价值”理应复归为行政伦理的价值准则。

  (三)“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是行政伦理学生成的应然要求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活动,人类历史是“现实的人”的活动的历史。从唯物史观来看,物质生产是历史的“发祥地”而人民群众则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指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非但如此,作为历史的“剧中人物”与“剧作者”之辩证统一的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也就是说,人们在历史条件下创造历史的过程必须体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因此,人以能动的、自觉的、主体的创造性活动来表现自身的同时,人也在不断地对生产活动的加工和改造中,使得自身在人和世界、社会的关系中获得了主体性地位。“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像任何社会活动一样,行政活动也以“现实的人”为承担者。作为社会存在物,行政体制、行政机构、行政发展等客观存在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对于行政人员而言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人也是主体规定性的存在物,行政人同时又可以从创造价值活动的自为性出发,运用自身的主体性力量去创造与开发新的行政环境。尤其是后工业社会的来临,生产力的发展迫切地要求突破“官僚制”并恢复“服务”这一价值理性;至此,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伦理关系开始生成,并进一步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规范提出要求,而作为“剧作者”与“剧中人物”之辩证统一的行政人员的主体性则必须得到高扬。

  (四)“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是行政伦理学生成的理想导向

  从根本上说,社会发展即人的发展,而且由人的活动的总和所构成的社会历史也是通过实践不断地实现人的价值与自由的过程。作为追求自由的存在物,人类在实践中努力地掌握必然并争取自由,而这一追求的最高境界即全体人类的解放。从社会历史领域来看,“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也就是人类的解放,它包括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思想上得到解放等等;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则是在消除了物对人奴役和人对人的奴役基础上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在追求自由和争取解放的过程中人本身也得到了发展,“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作为对行政过程中行政人行为的伦理价值关照,行政伦理学中必然涉及行政行为的归宿与目的问题:对依附型及工具型行政人格的摆脱、行政伦理观的正确定位、实现社会理想与行政理想的有机统一等问题都必将会涉及到人的问题。因此,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采取人的全面发展的这一形式来实现行政发展,是行政伦理学的发展导向。

  三、行政伦理学的人学使命

  “人类对于道德确定性的本能欲望不可避免地将与那些穿越时空且具有多重现实性的道德群体相冲突。只有一种断然且有成效的运动——它不仅把一组独有的普世道德准则施加于全球居民而且使任何随时间推移而演化的道德信仰都被迫消融,才能最终调和冲突双方的关系。”从“现实的人”来理解行政伦理的生成使得行政伦理学被赋予了新的人学意蕴并成为一种卓有成效的“运动”,对人的本质、价值及地位的理解为道德实践中冲突的调和提供了普世标准。

  从本质上来看,作为意识形态的行政伦理是对后工业社会“现实的人”之生存境遇转化的回应,也是行政人员道德实践的“应当”。由于现实社会中行政人员的存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他是一种社会性存在即社会人,另一方面他又作为一种公共权力的执掌者而存在即行政人;这样,在公共行政领域的道德生活中。社会整体对行政人员的道德期望以一种社会理性的方式内化为行政人员的行为准则,而行政人员在遵循这一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形成了对道德实践的独特理解并渗透了自身的非理性因素进而外化为具体的道德行为。在这一主客体双向互动的过程中,行政伦理关系的具体性使得行政人员可以达到与公共利益的完整融合——在服务公益的同时展现人的本质与生存意义并确认了自身价值。行政管理的目标就是使“现实的人”能够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使社会运作体制与方式从控制人与奴役人转化为解放人与开发人,使得“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所以,在行政伦理的道德实践中必须始终围绕着保障人的权利与平等、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而展开,必须以“现实的人”为中心并为人的发展需要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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