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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知识产权的产生与我国体育知识创新

时间:2021-10-02 08:41:05 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体育知识产权的产生与我国体育知识创新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社会劳动者的主要权益。现代体育工作者用知识和科技改造体育,使体育发生了质的变化,也使体育知识产权成为其主要权益。我国体育知识创新获得了丰硕的成果,这是体育取得巨大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

【摘  要  题】社会体育

体育知识产权的产生与我国体育知识创新

【【关  键  词】体育/知识产权/知识创新

      1 体育知识产权的产生

    1.1 体育知识产权概念

  它是体育组织、体育工作者、体育经营者和赞助者依法享有的体育智力劳动成果和经营标志、信誉的权力。国家在一定情况下也有知识产权。

    1.2 体育知识产权的产生

  现代社会已进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时代。智力劳动、智力劳动成果已经成为主要劳动和经济形式。智力劳动创造的社会和经济价值远远大于简单的体力劳动,甚至某一项科技发明就使社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如电、蒸汽机、计算机的发明。智力劳动者所占的比例在发达国家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体力劳动者,知识产权成为现代知识经济社会劳动者的主要权益。

  传统体育知识含量低。它是人们将生活、生产中的一些动作或技能提炼出来,重复练习以达到熟练,增强某种体能并获得一定乐趣的活动。体育竞赛只是民间中少数人参与的一种娱乐。参赛者仅仅靠天生的身体素质和简单的技术或技能,不需要长期专门化训练。那时体育没有商业利益,也没有以此为生的专业运动员和教练员。

  体育开始从社会生产生活中单独分离出来,逐渐专业化是近代,主要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出现了以教学、训练、竞赛、表演为职业的体育教师和教练员、运动员、管理人员,使运动技术水平快速提高,体育事业得到很大发展。

  由于现代体育运动的社会化,使体育不再是运动员个人行为,而成为有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传媒人员和观众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的高度社会化活动。为了在体育竞赛中获得胜利,实现人生价值、理想和获取精神及物质利益,人们把大量的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运用到体育中,出现了运用自己知识和技能并专门进行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研究的专职教师、教练员、运动员、科研人员。体育的专业化、科技化,使运动竞赛水平迅速提高,竞争更加激烈,参赛者仅仅依靠天生的体能及简易技能是不可能获取胜利的,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系统的专门化训练,挖掘和发挥有运动天赋的运动员最大人体运动生理潜能。体育竞赛已经成为以教练员为主导,运动员参赛为表现形式,有教练员、运动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参与的以知识和智慧为主的群体竞争。这种体育科技化、专业化使体育知识产权成为体育工作者的主要权益。

  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为了保护和调动广大体育劳动者知识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人类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维护体育劳动者智力劳动成果合法权益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讲,体育开始正规的公平竞赛就有了未公开信息权;体育的专业化、商业化产生了体育竞赛表演权;体育知识化就有了体育著作权;体育科技化有了体育专利发明权、非专利发明权;体育产业化、市场化有了体育商标权、广告权;有了体育竞赛的广播电视实况转播,就有了体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1.3 体育知识产权的作用

  (1)实现和保护公民、法人的体育合法权益。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和体育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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