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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学初探下

时间:2021-10-02 16:53:25 语文论文 我要投稿

中学语文集合教学初探(下)

教之以法——集合教学的核心

中学语文集合教学初探(下)

    叶圣陶主张“必须废除现在通行的逐句讲解的办法”,并指出“这办法的最大毛病在于学生太少运用心力 的机会”(见《论集》)。

    集合教学法的课堂教学首先摈弃的正是这种把课文孤立起来的逐句讲解的教法。在这里,它不是以一篇课 文为教学内容,而是以一类课文为例子,立足于这类课文(即某个集合)所涉及的知识的共性及其规律,引导 学生去探究,去掌握并运用来解决问题。在具体教法上,引入学生都熟知的数学教法,即从某个定理的导入、 公式的证明到例题的分析到推广和应用。这里的“定理公式”就是一类课文所涉及的知识的共性及其规律,“ 例题”就是教材课文,“推广应用”就是运用规律进行阅读分析,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简而言之就是“授之 以本,教之以法”,“本”是规律,“法”是方法。

    以归纳文章的中心思想为例,如果我们的教学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上,那么学生就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 然的:要他们归纳一篇没教过的同类文章的中心思想,就会一筹莫展,无从下手;即便说出来,也很少能归纳 得准确而完整的。这种教法就像教数学,只告诉学生某个题目的答案,却不教会学生如何解出这个答案的道理 、方法和步骤,怎么能行呢?集合教学则完全不同。

    譬如上文提到的在进行高中第二册叙事散文的集合教学中,首先遇到的是课文中心思想的问题。学生先通 过预习,参考了课文前的“提示”,写出了各篇课文的中心思想。但对题目(1)要求从中找出归纳中心思想的方 法这一点,答案是笼统的、不完整的,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但毕竟学生通过初步的实践,积累了感性认识。这 是第一步。

    第二步,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比较对照,寻找内中的规律。这一步是以课堂为基点,学生在教师的主导下, 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关键一环,是集合教学的核心,它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实施的。其具体推导过程如此:

    1.由预习题目(9)得知:叙事散文主要是通过写人记事来表现主题表达作者某种思想感情的。因此,这就是 我们归纳一篇叙事散文的中心思想的主要依据。

    2.从学生在此以前已归纳好的五篇课文的中心思想看,以写人为主的和以记事为主的中心思想的归纳是同 中有异的:相同的是都包含了“写了什么”和“表现或反映了什么”这两方面的内容;不同的是各自具体的写 作对象和中心思想的表现形式。

    3.“写了什么”是指文章的具体材料。由此引出“题材”的概念。所谓“题材”是指构成文学和艺术作品 的材料,即作品中具体描写的生活事件或生活现象。因此,要归纳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首先必须正确把握作 品的题材内容。

    4.以写人为主的叙事散文,人物是作品主要描写对象,因此其题材一般是:(1)中心人物的事迹,或生活经 历,或遭遇等(常以第三人称写,如《火刑》、《包身工》);(2)作者与中心人物的关系、交往(常以第一人 称写,如《琐忆》、《猎户》)。以记事为主的叙事散文,事件是作品主要的叙述对象,因此其题材一般是: (1)中心事件的始末经过(第一或第三人称都有,如《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2)某个时期或某个大事件中 的几件事(这些大多是回忆性散文,以第一人称写,如《幼学纪事》)。由此,我们在阅读这类文章时,先要 看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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