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 语文 |  | 数2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政治 | 经济 | 留学 |
| 旧站首页 | 新闻视点 | 中国高校 | 高考专递 | 高校招生 | 考研考博 | 教学资源 | 论文教案 |
| 英语专栏 | 2008考研 | 就业创业 | 出国留学 | 生活频道 | 动漫世界 | 游戏时空 | 电脑学习 |
| 文秘资源 | 学术讲座 | 教育博客 | 站长手册 | 教育资讯 | 奥运音乐 | 大千分类 | 言 论 库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大学网 >> 教育资讯 >> 高考专递 >> 教育资讯正文
网 站 搜 索
推 荐 信 息
热 门 信 息
  山东:省招考院发布高考录取防骗十条           
山东:省招考院发布高考录取防骗十条
∷∷ 中国大学http://www.unjs.com 时间:2007-7-9 23:27:09  ∷∷

  本报讯 昨天,省招考院发布高考录取防骗“十条”,提醒考生和家长擦亮眼睛,不给任何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

  防骗“十条”分别为:

  1,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

  2,高校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3,各种特殊类型的考生资格事先须经公示,录取后均会在各省招办和高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4,不存在公布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或“计划外招生”;

  5,没有经省考试院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属于虚假录取;

  6,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自主招生院校共有59所,其录取结果要通过招考部门发布;

  7,报考军队院校及地方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课统考和全省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以网上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8,普通高校所举办的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等招生形式和招生范围,不属于普通高考录取范畴。 一些骗子采取“偷梁换柱”的伎俩声称只要交钱就能上大学及重点大学,纯属招摇撞骗;

  9,考生只有同时收到被录取院校寄发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通过省考试院和招生院校设立的招生信息网查询核实本人录取结果,才是被正式录取的学生;

  10,新生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可查到自己是否已具有学籍。(得玲 穆静) (来源:水母网)

  • 上一篇教育资讯:

  • 下一篇教育资讯:
  •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谢谢合作!】
      广而告之
    特别感谢西部数码提供本站空间!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10 中国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站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渝ICP备05000110号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告知站长为谢!
    不良信息,欢迎举报!国家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