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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

时间:2021-10-05 16:43:50 家长之友 我要投稿

冰糖葫芦

  星期天,我带着5岁的女儿琪琪到公园游玩。琪琪兴奋不已,东跑西颠,骑完了木马还要坐电瓶车,一直玩到10点多。

  玩累了,我俩便在公园的椅子上坐下来。这时,远处一个老大爷推着自行车,边走边喊:“冰糖葫芦,又脆又甜的冰糖葫芦,快来买呀!”

  琪琪一见,说了一声“妈妈,你等我一会儿。”就头也不回地跑了。不一会儿,女儿竟拿着两串冰糖葫芦回来了。“妈妈,你吃!”

  我接过一串冰糖葫芦,疑惑地问:“琪琪,你怎么能随便拿人家的东西?”

  女儿撅着小嘴说:“妈妈,谁拿人家的东西了?这是我买的。”

  “买的?谁给你的钱?”

  琪琪踮起脚,把嘴附在我的耳边,神秘地说:“妈妈,我在坐碰碰车的时候捡了一块钱。”

  “捡的?捡到钱为什么不告诉妈妈?”

  女儿有些生气,说:“交给你还能吃到冰糖葫芦吗?这钱是我捡的,又不是偷的,凭什么交给你?”

  听到这,我不禁为小家伙担忧了,任她这样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可是,怎么才能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呢?我想了想,和颜悦色地说:“琪琪,这钱虽然是你捡的,可它毕竟不是你自己的,它是别人的,别人的钱怎么能自作主张地花掉呢?你应该把钱归还失主,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你懂不懂?”

  女儿倒也理直气壮,说:“可我不知道这是谁掉的,找不到丢钱的人,还能把钱扔了吗?”

  我说:“扔了那就更错了。你从小就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难道这歌你就忘了?即使找不到失主,也要交公呀!”

  琪琪低下头,想了下又抬起头说:“妈妈,交公是交给谁?交给警察叔叔吗?”

  我说:“你说得对,在马路上你交给警察叔叔,在幼儿园里就交给老师,懂吗?”

  “如果警察叔叔、老师也找不到丢钱的人,那这钱不就被他们自己花了吗?”

  对女儿这一连串的反问,我觉得有些难以招架。想了想,我便说:“琪琪,如果警察叔叔、老师也找不到失主,那他们就会交给国家指定的地方,留着做公益事业,比如帮助贫困孩子上学,给受灾的地方送粮食等等。”

  女儿着急地问:“妈妈,可这钱已买了冰糖葫芦了,怎么办?”

  “宝贝,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妈妈给你一块钱,你拿着去交给警察叔叔吧。”我边说边拿出一块钱。

  女儿欢快地向警察叔叔跑去。 作者: 悦 心

  来源:《幼儿教育》(家教版)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