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次全国助残日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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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进行发布。据介绍,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今年5月15日第26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指出,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但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郭利群指出,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相信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将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更为丰富多彩,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

发布会上,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朱兵,康复部副主任冯力,教就部副主任李东梅分别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记者近日从残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5月15日第26次全国助残日将着重关注孤残儿童,助残日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该主题由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等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

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