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酒店合作协议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酒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就酒店产品营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店产品项目及价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间价格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价格类型
项目 门市价 结算价 旺季结算价 含双早 普通标间 普通单间 标准三人间 豪华套房
说明:旺季为国家法定假日、大理州三月街民族节及州庆。
二、 合作方式
据甲方提供的酒店产品,乙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等全权开展营销;甲方在确认信息接受订单后负责接待安排酒店服务。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把握的酒店产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市场、有竞争力的产品,通过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获得利润最大化。
2、乙方为甲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宣传、营销扩大甲方酒店产品销售,促进旅客招徕。
3、乙方承销甲方酒店产品。乙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甲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酒店服务工作;乙方应做到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客户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取消接待。
4、甲方由于节假日淡旺季等原因,所提供的酒店产品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相应以新的酒店产品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甲乙双方应确保各自的服务质量,线上销售产生的客户投诉赔偿由乙方负责,线下接待服务产生的客户投诉赔偿由甲方负责。
四、结算
1、乙方按甲方酒店产品相应的结算价与之结算,乙方全权销售,自负盈亏;
2、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五、免责条款
1、遇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有效证明文件;
2、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六、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理解产生争议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