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金投资协议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5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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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与经营管理者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人以___万元为投资额,按照总投资的比例进行红利分配。

  第二条 参与实际经营管理者,按照实投资金占总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未参与管理的投资人则按实际净利润的 %进行分配。

  第三条 在运做良好的情况下,以一年为协议期,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未满一年者,投资者提出撤资,则按签定之日至提出撤资之日止,分享期间红利的净利润的 %。退款时间以提出撤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所投资金,并以同期银行利息的 %支付利息。

  第四条 在特殊情况下,如运做无明显利润,且预期在一定时期内仍无明显盈利能力,投资者可提出退出所投资金。在提出撤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所投资金,并支付提出撤资书面申请起到退款之日的同期银行利息。

  第五条 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网络时,若有新的投资者加入,则需征得每位原始投资人的同意,方可加入。新投资者红利分配:按所投资额占总投资额比例净利润的 %进行红利分配(新投资者以投资之日起所产生的净利润为准),另 %净利润由经营管理者和原始投资者平均分配。

  第六条 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与知情权。

  第七条 在经营期间,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如地震、火灾等,则按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承担。

  第八条 在经营期间,所产生净利润的 %由经营管理者自行支配。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经营者和投资人各执一份。

  投资人: 经营管理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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