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果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1-11-07 13:09:25 资料 我要投稿

关于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果

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县认真贯彻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格遵守 “十不准”纪律要求,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初步构建起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干部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了干部 “带病上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1.创新思路,拓宽监督视野。为了适应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着眼于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思考和谋划干部监督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实践探索。一是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监督导向。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县委确立的“选实干型干部、配发展型班子、建创业型队伍”的选人思路,确立了“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论”的用人导向,调整干部监督重点,注重在干事创业中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积极为县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客

观准确的信息,先后使一大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调整了一批工作平庸化、绩效不突出的干部,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创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起到了很好的“风向标”作用。二是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基调创新干部监督内容。创政绩、出政绩,是干部从政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把定性和定量、品德和能力、民意和实绩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时考核及结果运用等4个办法,并运用此办法对全县78个领导班子和1038名领导干部组织实施了集中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研究提出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办法措施,突出了以实绩评价干部、以经济发展评价干部、以群众满意度评价干部,较好地处理了全面考核与突出实绩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之间的关系。三是以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创新干部监督手段。坚持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一方面,从规范民主推荐程序入手,抓干部推荐、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责任落实,有针对性地拓展民主推荐的范围,改进考察手段,推行和完善考察预告制度、干部任用票决制、任前公示制等,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方式,制定了《**县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

行)》、《**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县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全程纪实、信息公开等制度。通过用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各个关键环节,有效落实了群众“四权”,提高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

2.突出重点,加强“一把手”监督。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实行自我监督、组织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全面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自我监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头脑,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述职、评议制度,开展正面典型激励教育和反面案件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全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同时,通过配发学习资料、开设党校培训课程、交流研讨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法规,切实做到在选人用人上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不断增强严格遵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备案审核,强化组织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严格遵守每次提拔干部不超过20人的规定和向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审核制度,同时坚持征求县纪委、计生、审计和

上级部门意见。2013年以来,先后13次就干部任免事项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备审核,严把事前关。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监督。围绕创新党委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了常委会、全委会、县直部门(乡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内部建立了科学的分工协作和运行机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合理分解“一把手”过于集中的权力,明确副职在班子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围绕“四重一大”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说了算。四是引导群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活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指派专人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干部的问题,凡是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都认真调查,及时处理。近年来,对2起实名举报件,向举报人当面反馈了查核情况,对1起反映在干部推荐中有违反程序问题的举报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后对1名干部终止考察。同时,通过**党建网站、聘请干部工作监督员、定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3.严把环节,推行全程监督。按照“预防于前、规范于中、惩戒于后”的思路,把追求监督的最大效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把各个环节不放松,坚持监督程序不走样,有力地加强了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把入口。坚持县委确定的“六

个注重”用人原则,前移监督关口,注重选拔政治坚定、情趣健康的.干部,注重选拔转型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拔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注重选拔思想解放、改革创新的干部,注重选拔改善民生、群众拥护的干部,注重选拔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干部,使“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全面得到第一文库网落实。二是强化管理。结合干部考核、奖惩、调整等工作,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等方面遵守党纪政纪规定情况加强监督,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近年来,先后对考察考核中民意靠后的6个班子和13名干部进行了谈话诫勉,对5名群众有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主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全过程、连续性地监督和审计。实行“凡离必审”,加大任中审计,对一些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中或其他渠道反映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审计。2013年以来,先后对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审计,对8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三是疏通出口。疏通“出口”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难点,也是焦点。近年来,对不胜任现职的2人作了免职处理,对工作实绩和民意较差、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的9人作了调整。因违纪违规撤职干部4人、免职24人、降职12人、调整岗位21人、考核不定等次干

部3人。同时,大力推行干部任期制、聘任制、试用期制、末位淘汰制和轮岗待岗制度,2013年以来,全县共轮岗交流领导干部130多人。

4.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从建立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着眼,以增强合力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运行新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推行机制。将干部监督工作纳入组织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健全形成了纪检、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宏观监督、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行使日常监督、执纪执法部门具体监察监督的干部监督体系和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干部监督网络。二是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坚持扎实开展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并把民主测评对象范围由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扩大到所有新提拔干部,测评和评议结果通报范围由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增强了测评和评议结果的真实性。三是完善纪律约束机制。建立和落实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双向报告、出国(境)管理、外出打招呼和请销假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在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的同时,重点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制定出台了《**县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聘请干部监督员,注意尽可能多地了解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行为举止,全面把握干部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方面的一贯表现,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1.部分单位“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效监督。有的单位“一把手”在经费开支、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中仍是个人说了算。上级对他们的监督是间接监督,难以到位。从干部自身来看,人们往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或无法监督,“一把手”也不愿接受监督。

2.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八小时以外”监督难。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管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大到了经济建设各个领域,扩大到八小时之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大,而我们的监督工作难以随着干部活动的延伸而延伸,所以常常难以监督到位。

3.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监督合力还不强。由于体制不够完善等原因,监督工作仍存在监督合力不强、主观能动性不够、监督到位率低等问题。从监督的运行情况看,自下而上的上行监督与平行监督相对较薄弱,干部监督中群众参与度还不高。

三、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对策

针对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要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监督意识。通过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监督对象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的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庸俗作风,增强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不断强化监督意识。

2.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要在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对腐败易发部门、职位、时段、事件进行深入监督,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提高监督成效。一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一方面要监督“一把手”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滥用权力。另一方面要科学设置职权,将权力适度分解,合理分配,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个人对权力的垄断。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对于一些容易引发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场所,要密切关注,发现社会交往复杂、有消费超常、生活不检点行为和违纪苗头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病救人”。三是加强对“重点事件”的监督。对于一些容易引发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如重大人事安排、重要公务活动、重大项目建设等事件,要加强监督,防止暗中操作或借机敛财。四是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对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时期,如换届选举、退休前夕等敏感时期和“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要加强监督,把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

交圈”、“亲属圈”纳入监督范围,最大限度地消除工作盲区。

3.加强横向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组织部门要加强与各监督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坚持并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组织部门在任免干部前,要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参考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对廉政建设有问题的不能提拔任用。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地方或部门,要通过下派调查组进行驻点调查、监督等形式,促进整改。二是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一方面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各种腐败行为进行曝光、批评,通过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各级干部警钟常鸣。三是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评议工作;强化政协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与司法、信访部门联系和沟通,多方面掌握干部的廉政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坚持监督信息反馈制度。聘请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专兼职干部监督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进行监督反馈。二是坚持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滞后或重要工作出

现明显失误的单位、部门由主要领导对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找准问题,限期改正。三是坚持轮岗交流制度。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和掌管人、财、物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轮岗交流,让他们在本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进行锻炼,通过交流锻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四是坚持选任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在选拔过程中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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