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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2-08-21 14:00:00 作文写作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精选31篇)

  《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一起来看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精选31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

  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是最喜欢《学习可以很快乐》这本书。它是一本刊登杂志。

  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来的,里面的文章特别丰富,每一篇文章都会告诉我一个道理:学习会改变你的生活……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让我的.学习有了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它还让我的生活变得很精彩,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看五篇,然后总结道理。其中,最能让我感悟深的是一篇《放飞梦想的翅膀》,告诉我:无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勇敢地用自己的知识去实现。

  虽然我读完了这本书已经很久了,但是我还能记起一篇文章《要去做最真实的自己》,这虽然是一篇非常简短的文章,但是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位人,都要放开胸怀,去做最真实的自己。

  我经常把这本书带进学校,下课的时候,我就看一看。每次下课我都会看三四篇或五六篇。它是我的语文老师推荐给我的,因为老师知道我以前学习不够好,就专门让我买这本书读,让我得到感悟和提升学识,变成更好的自己。如今,因为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进步,上课积极发言,老师也特别特别喜欢我,我也当上了小组长,还成为老师的小助手,而且我在班里的人缘也越来越好了。

  这本书带给我快乐,培养我成长,也告诉我道理:只要认真去学习,你就会知道学习可以变得很快乐。

  这本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老师”,我爱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说实话,书多种多样,我很少有特别喜欢的一本。但《萝铃的魔力》这本书除外。

  《萝铃的魔力》一书是“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丛书之一。它没有像名著书籍一样人人皆知,可那精彩的内容却能紧紧吸住我的眼球。如书名,《萝铃的魔力》是一本魔幻小说,共分为4部,虽是魔幻小说,但故事情节却和现实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本书见证了友情,亲情;证明了正义是永远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人的情绪也随之而颤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跟着惊呼;意外降临了,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战斗胜利了,我欢呼雀跃;宝贵的'东西丢失了,我惋惜不已;朋友分离,我热泪盈眶。读着读着,我忘了时间,忘了世界。要是睡觉妈妈催紧了,书还没看完,常常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萝铃的魔力》是我唯一没有放在书架上的书。它共有8册,我只购到了6册,虽然如此,可我却把这6册不知看了多少遍,每次看完就将他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放宝贝的抽屉里。也许,你并不明白,他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在于它的两大亮点。

  其一,是封面,插图唯美,新颖。最开始购买他时,一半出于好奇,而另一半这是出于对“寄居蟹”插画的喜爱。第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幅漂亮的插画,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看了她的插画才能入睡。所以,她给插画的文章我总是反复读。她给《萝铃的魔力》的插画,更是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万千读者,以至于《萝铃的魔力》在三个月内反复翻印,供不应求。

  其二,故事情节紧扣人心,处处伏笔,加上魔幻的味道,真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记得刚购到它时,上课都没了热情,老开小差,成绩直线下滑,要不是爸爸发现问题,成绩说不定滑到0呢!

  所以,希望你能读一读,不会后悔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忠实可靠的朋友,书更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我读书,我爱书;我爱书,我品书。一行行散发着墨香的文字,一个个精彩的故将我带进缤纷的童话世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听!那个下着雪的平安夜,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叫卖声。她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真希望她能生活在和我一样的年代里,我一定要和她做朋友,一起读书、一起游戏,尽情享受温暖、亲情和欢乐。

  看!蓝蓝的大海里,小美人鱼爱上了人类的王子,她用最美丽的声音换取了人类的一双腿。为了爱,她忍受着像踩在刀尖上一样的`痛苦;面对死亡,她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她的善良,让她拥有了一个不灭的灵魂,也让我明白了爱的真谛和善良的美好。

  瞧!从一出生,它就和兄弟姐妹们不一样,长得又大又丑,别人都叫它“丑小鸭”。它到处挨打、被排挤,碰到了可怕的猎狗,忍受着母鸡和猫的嘲讽。经过了寒冷而漫长的冬天,终于,在可爱的春天,它变成了最美丽的白天鹅。这一刻,我不禁也为丑小鸭的幸福而感到欢喜。

  一本好书可以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百味。读《安徒生童话》让我坚信了善良的美好,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假如你是一位盲聋人,你会怎样做?你会乞求上帝给你三天光明吗?也许你不会,但她会,她就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女性之一——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出生后第十九个月时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被夺去视力和听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海伦·凯勒曾幻想上帝可怜她,给她三日光明,并已经合理地归划好了这三天该怎么办。第一天,透过“灵魂之窗”看那些鼓励她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心怀感动的人们;第二天,她要看黑夜变为白昼,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看太阳将沉睡的大地唤醒;第三天,去体验忙碌人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但这只是美妙的幻想而已。

  本书作者海伦·凯勒以自传体散文的形式“写”出了她对光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把生命中的每一天看作最后一天,从而变得更加努力。她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发掘生命中的一切潜力,充分享受生命中的一切美好,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不虚度光阴,不浪费天赋。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生活的.方法、做人的道理和生命的意义。听了我的介绍,你想看看吗?那就快来和我一起阅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你知道黑鹤吗?”“你读过他写的动物小说吗”?我读过,并且被里面的动物深深吸引,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鬼狗》和那条叫“鬼”的银白色的长毛巨犬。

  《鬼狗》的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蒙古族人。从小与两条乳白色的蒙古牧羊犬相伴,在草原与乡村的结合部度过童年时代。虽然我也读过很多动物小说,例如:《西顿动物笔记》、《沈石溪动物小说》、《惊鸠十动物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黑鹤的小说。小说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是作者对动物的喜爱,从中我知道了作文或小说中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把故事写得生动。

  阅读了黑鹤的小说,我发现最关键的是要把动物的外貌和气质描写的十分细致和生动。在《鬼狗》文章里,作者用“它具有帝王的`气质和野兽的残暴”来描写“鬼”。“鬼的父亲是一头纯黑色的蒙古牧羊犬,那是一种奇迹般彻底的黑色,全身上下无论是爪尖还是胸口竟然没有一点杂色的毛,它的肩高达八十厘米,是少见的巨型种犬”。“近七十厘米的身高,五十公斤的体重”,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用了列数字等说明方法,让人一看就有种身临其境、栩栩如生的感觉。

  阅读《鬼狗》,不但让我对动物有所了解,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方法,让我对写作文越来越自信,还让我爱上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简·爱》。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简·爱》。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是让我认真读完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勃郎特去。主要讲述了简的一个成长过程和遭遇:女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因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里相继去世。幼小的她寄养在舅父母家中,遭到虐待,后来被送进慈善机构创办的寄宿学校,长大后,与罗切斯特结了婚。

  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性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上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情节扣人心弦。

  我是喜欢简说的这一段话:“你以为我只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仅有的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纹……”这段话深深震撼到了我,让我看见了一个不被命运屈服的灵魂……

  朋友,你们是否和我一样被简的精神感动了呢?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喜欢家里的一本书,书名叫《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是幼儿园毕业时老师送给我作留念的。这本书里有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记载了一桩桩有意思的`事件,歌颂了无数优秀的人才,它让我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

  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相传清代,英国人运送鸦片到中国。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毒品,久吸上瘾,使人有气无力。1839年6月3日,中国广州虎门人山人海,大家都去看焚烧英国贩子的鸦片。只见林则徐一挥手,喝道:“销烟”!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只见挑夫把鸦片放入销烟池,再加入石灰、烟巴和海水,海水把230万斤鸦片销毁了。我由衷的佩服林则徐,他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人物令我敬佩,他就是抗击倭寇的戚继光。在明代,有一批日本人,他们在沿海地区杀害百姓,掠夺财产,戚继光是位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根据南方沼泽的特点,亲自教士兵使用武器。有一次,戚继光让人用干草铺出路,把敌人全部消灭了。从那以后,“戚家军”屡战屡胜,到1565年,把倭寇全部肃清了。我敬佩这种敢于和侵略者作斗争的英雄。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近代“五四”运动,内容丰富,我经常翻看,越来越爱看。知识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我们要有志气,长大了为民造福,使祖国更加辉煌。请记住: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从幼儿园起,我就很喜欢听妈妈给我讲中华神童的故事,这个漫长的假期,我又捧起了这本书,细细地品味其中的每一个故事。

  本书一共选取了五十个神童故事,按年代编排,时间跨度从春秋战国时期一直到清代,历经两千余年。这里有勇敢救父的婧女,有七岁咏鹅的骆宾王,有智力超群的司马光,有才华出众的郑板桥;这里有出生卑微的、长大后成为大将军的袁崇焕,有生在帝王之家、十二岁就会断案的萧统,有勤奋学习、连牛角上都挂着书的.李密……每一个神童故事后都深藏着成长的道理,等待我们去领悟。

  纵观本书中的神童,绝大多数都是在刻苦学习中获得成功的:小女侠荀灌从小勤学苦练,练就一身好本领,并在关键时刻搬来救兵;大诗人、画家王冕利用放牛的时间来绘画,最终技艺高超;康熙帝为了除掉鳌拜,小小年纪就善于开动脑筋。而天才方仲永虽然从小被人视为神童,却因没有持之以恒地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最终沦为一个庸才,一无所成。

  尽管生活的时代不同,尽管他们不曾经历过高科技的现代社会,但这些充满智慧的神童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让我能在学习、生活之余了解历史,积淀传统文化知识,读懂古人的智慧,培养高尚情操;也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懂得只有刻苦努力,才能有所作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说到书,我想每个人一定都有不少吧。虽说我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但从我记事到现在,把我的书摞起来,都有我两个人那么高了!其中有《儿童文学》、《阅读大全》、《科学探索》、《寓言故事》但在我的书堆里,要说最喜欢的书还得是《加菲猫》。尽管这是一本漫画书,但对我而言,却非常有趣、爱不释手。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就是加菲猫,同学们一定都记得它又胖又可爱的模样。书中主要描写了它每天的快乐和搞笑故事,会带给读者轻松、愉快的感受。朋友,如果你想减压、想轻松一下的话,不防买几本看一看呦,你一定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忘记所有的.烦恼的。

  你也许不知道吧?我可是它忠实的粉丝呀。喜欢这本书的程度用着迷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呦。有时,一本《加菲猫》我会连着看三、四遍呢,真是百看不厌啊!还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看着、看着就忘了自己在干什么了,妈妈见我总不出来,在外面大喊:怡飞,掉在里面了?都多半天了!我被吓了一跳,一下子从书中逃了出来,连忙提上裤子,走出卫生间。因为害怕妈妈训斥,又自觉没有理,于是灰溜溜的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再有一次,我在洗脚的时侯看书入了迷,哗啦我的书掉水里啦,可怜的书被我折磨成这副模样,唉,我真是愧疚不已呀!

  朋友,你由此可知《加菲猫》对我的吸引力有多大以及我对这本书的喜爱程度了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自古以来,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就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同愿望,谁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得聪明,又有见识和能力。殊不知,孩子在家长,学校的重压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会学习,不会为人处事,不会思考问题,缺少人生智慧,这时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他就是{女孩智慧书}。

  书里面有一百个女孩越看越完美的励志故事。这本书里一共有十章,第一章总标题是:女孩要勇于争坐前排。永远要坐在前排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一种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精神。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在人生的.游戏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机遇和挑战,但我们更应该把握住这些。在第一章中的十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中的格丽特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她时刻牢记父亲的教导,总是抱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克服一切困难,做好每一件事,并且事事争一流,以自己的行动不断实践父亲的永远坐前排的理念。原来,那个要强的小女孩就是成为1英国,第一位女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他被世界郑坛誉为铁娘子。这本书还有很多名人的人的人生经历许多精彩故事。如果谁想看,就到我们班的图书角中看吧!

  这本书给了我极大地启发,让我对未来有着许多的憧憬和向往。自信自强,才能永远坐在前排;放飞梦想,才能赢在起点。看准方向,坚持不懈,才能跨过人生的栏杆,扬起成功的风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我十分喜欢读书,因此我的家里有许许多多的好书,琳琅满目的,布满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但我最喜欢的是陪伴我度过各样心情的一本书叫《惊人世界地理》。

  在今年暑假一场英语培训课上,我们学到地名单词这一课,许多地名,同学们甚至老师都不清楚。我见同学们一个个皱着眉头,挠着脑袋,这时候我却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的宝贝终于要闪亮登场了。我拿出了这本《惊人世界地理》给大家详细地读了各个地方的'位置和特点。读完后老师便夸我有一本好书,当时的我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甜的,我为我的宝贝而骄傲。从此以后,我便更喜欢它了,现在我们在一起就像老鼠离不开大米一样"不离不弃、如影随形”,这书的味道真甜啊!

  一天晚上,夜深人静,家里除了我一个人还清醒着,其他人似乎都睡熟了。我的手里拿着宝贝,带着手电筒心在被窝里一页两页地阅读着它。当时的我就像一位工人正在矿洞中挖矿一样艰辛,但我乐此不疲。不知道什么时候,奶奶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我的房间,掀开被子发现了我的秘密,就狠狠的批评了我一顿。说这样看书很容易损伤眼睛,也影响正常休息。批评声还惊动了其他人,大家过来一看也把我批评得狗血淋头……这滋味苦啊!

  其实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还发生了很多很多其它的故事,那种兹味除了甜和苦,还有很多,但在读书的各种滋味中快乐是最享受的,我爱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大家后会有期,我退群了。”听到这里,你是否会以为我在群聊,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人是宋朝皇帝——赵构。你可能会问:“现代群聊怎么会和一个历史皇帝放在一起?”这就要从一本奇特的书说起。

  这本书名叫《趣说中国史》,它怎样个趣说法呢?这本书将中国史上四百二十二位皇帝放在了一个群,群名叫“宇宙第一群”。

  说起这本书,那叫个厉害。它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用群聊的方式表达出来,用风趣的语言将一个个枯燥无味的中国史写得幽默风趣,将古文转化为现代网络用语,让人能在哈哈大笑中增长知识。

  先来说说里面的奇特的人物吧。我认为里面最可怜的'要数秦二世胡亥。他呀,那真的就是活不过一集的人。在第一集开头,当秦始皇嬴政得知胡亥逼死扶苏后,三年就把秦朝霍霍完了,一气之下,将胡亥踢出了群。

  还有一个史上最牛全家桶——唐朝唐中宗李显,他啊,全家老小都是皇帝:爷爷——唐大宗李世民;爸爸——唐高宗李治;妈妈——一代女皇武则天;儿子——唐少帝重茂;弟弟——唐睿宗李旦;侄子——唐玄宗李隆基。这阵容,堪称“六位皇帝丸了”。

  这本书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它能把枯燥无味的中国历史,用如此现代化的群聊方式,以及诙谐幽默的语言表达呈现出来,让我这样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学生都能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予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限的快乐。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

  最近,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呀,可吸引人啦!书的正面,画着一只可爱的小猪,样子可好看了,它正在专心致志的读书,仿佛要告诉我们看书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加聪明。请多爱书哦!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住了,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调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的情节,别着急,让我来为你介绍一篇吧。就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我一看这题目就是一愣。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所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一个办法,用手沾水在黑板上写字。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用完了,就在这时,女教师感觉到她的手指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啊!他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效果。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分是一样的。在这本书里像这样新奇的故事比比皆是,让你读着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一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多爱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孔雀屎咖啡》。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奇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趋之若鹜。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吉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他却一口也没喝的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开屏和孔雀舞。老板还要小妍每天给孔雀喂它不爱吃的咖啡豆。最后,马小跳和大家一起帮助小妍和孔雀离开了这座让他们伤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马小跳。他虽然很调皮,但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就像童话《皇帝的新装》一样,“孔雀屎咖啡”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咖啡店老板,就像给皇帝做新衣的骗子,那些说“孔雀屎咖啡”好的`人,就像那些睁眼说瞎话的宫廷大臣,而马小跳就像是那个说出“皇帝是光屁股”的孩子。俗话说的好:诚信为人之本,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那还算什么呢?希望大家也像马小跳一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的书柜里装有很多的书,《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上下五千年》,《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的《昙花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很多美丽的花姑娘生活在花的王国里,她们经常在一起评论看谁漂亮,看谁最吸引人,茉莉花最爱自夸,生怕别人忘了她,她说:“我个头虽小,但香味浓,谁家的窗台不摆着我!”玫瑰花骄傲地说:“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赞美我!”牡丹花望望自己高贵俏丽的身姿笑着说:“另忘了我是国色天香哩!”

  在花姑娘们争着互相炫耀时,只有昙花默默的不作声,因为觉得自己头高叶子大,却还没有开过一次花,别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并不难过,她羡慕每一个开花的姐姐,甚至还喜欢那些无名的小花,昙花虚心向姐姐们学习,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最崇拜的还是莲花、菊花、牡丹花姐姐,时间一天天过去。

  不久昙花终于开花了,花骨朵儿像吸足了水,细嫩的乳白色叶子上翘起了几个小翅膀,真是好看极了,美的`像一个美人,花姑娘们想起几年前真不应该跟昙花刺激和冷遇,想起昙花所来的荣耀,都说:“你真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凭借自己谦虚好学、勤奋向上,昙花最终将美丽绽放,赢得群花的尊重,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青铜葵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情节令人震撼,人物命运令人痛惜,人物心灵令人敬仰,文中亲情令人落泪

  来自城市的7岁女孩葵花,到了哑巴青铜这样一户农家。青铜家祖孙三代都极干净:不仅是外表,更是内心的圣洁高尚。这家人为应对贫穷,战胜灾难,相亲相爱,演出一幕幕动人的情节。

  是青铜的变戏法,让葵花上学;为了葵花能照相,青铜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葵花夜里可以读书,青铜点亮萤火虫南瓜灯;为了葵花补营养,青铜在水泊蹲守一整天捕到一只野鸭;为了葵花在舞台上更夺目,青铜制作了美丽、发光、透亮的冰项链

  青铜为葵花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亲情,葵花全靠青铜才能正常成长。他们俩虽不是亲兄妹却胜过亲兄妹。

  葵花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青铜奶奶生病了,葵花便退学到外面去打工、捡银杏卖钱。她还不懂得金钱的面值,但是她懂得爱的责任和分量。由于葵花的举动,青铜尽然在见面时会说话了。这是亲情的奇迹!最终,奶奶还是走了。她操劳终生,力竭而逝,留下亲手摘的'棉花生命的温暖;留下带了一辈子的手镯未来的希望。

  从书中人物我看到了快乐纯洁的葵花,充满智慧的青铜。我同时也明白了亲情和爱的真谛,懂得了付出的艰辛与美丽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人生要是没有书的陪伴,就会变得很乏味,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很多有趣的人交朋友。书可以让人开阔眼界,书可以让人丰富知识,书可以让人展开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书了。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很多的好书。《安妮日记》,让我明白了人要有毅力,才会战胜困难;读了《查理九世》,让我明白了同学之间要团结一致;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要向雷锋一样,助人为乐…...。就是这些书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也让我走进了五彩缤纷的书的`世界。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讲的是,男孩子肖晓崇拜英雄,奇想迭出,他心中有一个心愿: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为此,他团结“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活动…,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时如愿以偿。从这本书中我总能发现我自己,一个淘气的、正直的、善良的、也常常会惹点小事儿的男孩。我真非常佩服主人公肖晓,他为了当一名升旗手,竟然做了这么多好事,真叫人佩服。

  这本书让我开阔了眼界,这本书让我丰富了知识,这本书让我展开了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今天我是升旗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书,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明朝的吴承恩。

  我在电视上看过《西游记》,非常喜欢,就叫妈妈到书市帮我买了这本书。这本书写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下,后来被唐僧收服,之后又陆续收服猪八戒、沙僧、和小白龙,师徒五人历尽艰辛万苦,降妖伏魔,扶善除恶,最后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书中主要人物是孙悟空、唐僧和猪八戒。其中孙悟空是书里的灵魂人物,也是这本书里的`英雄,在他身上有着正义、乐观、勇敢等可贵的性格。唐僧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之一,他有着慈悲为怀、信念坚定、无畏艰险的精神。猪八戒调皮可爱,有着忠勇善良、淳朴憨厚的精神。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学艺拜师”。孙悟空想长生不老,于是去到三星洞想学神仙之术,祖师问悟空想学什么,悟空说他只想学长生不老术,祖师听了很生气,就拿戒尺在悟空头上打了三下,背着手走了。夜晚,悟空等到三更,就绕到后门,看见门半开着,高兴极了,就走了进去。祖师见他进来非常高兴,心想:“这个猴子果然是天生的,不然怎能猜到我的暗迷。”于是就教了他长生不老、七十二变、驾筋斗云的本领。悟空都洗耳恭听,用心理解,牢记口诀,并且拜谢了祖师的恩情。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那样聪明,那样有正义,有着勇敢、乐观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充满奇幻的《哈利波特》,有充满童真的《小王子》,还有充满激励的《钢铁是怎么炼成》,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豪言壮语,可是它那精彩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中有四位主角去西天取经:一是唐僧,一心向佛、不近美色;二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晴、会七十二变;三是猪八戒,好色贪婪,好吃懒做;四是沙和尚,忠诚老实,吃苦耐劳。此四人西天取经,同心合力,缺一不可,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知错就改,喜欢他知恩图报。起初他大闹天空,偷吃仙丹,触犯天条,犯了死罪,可谁都治服不了他。这件事惊动了如来佛祖,孙悟空再有本事也跳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关押了五百年。五百年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奉如来佛祖之命,随唐僧和猪八戒、沙和尚四人去西天取经。他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呵护,不敢闹事,如有违背,紧箍咒伺候。一天,唐僧被白骨精抓走,妖怪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孙悟空不顾自己的性命,使出浑身解数,把唐僧从妖精手中救出来了。

  《西游记》这本书好像一盏路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又好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房;还好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书,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