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4-11-29 22:54:27 夏杰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绩效评估报告范文(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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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报告范文(通用10篇)

  绩效评估报告 1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精神,我局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符合预期。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乡村振兴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有办公室(群众工作股、财务室)、项目管理股、社会扶贫股、监督管理股、互助资金管理股等5个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扶贫和移民培训中心和互助资金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新村扶贫、连片扶贫、产业扶贫、科教扶贫、移民扶贫、社会扶贫和特殊类型区域扶贫工作实施,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和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制订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生态移民、大型水利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因国、省、市乡村振兴局在机构调整后均未出台新的《三定方案》,故我局仍沿用原《南江县扶贫开发局三定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职能,其中移民安置相关工作已于20xx年9月整体移交至南江县水利局)。

  (三)人员概况。在职公务员12名,工勤2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443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6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7.62万元。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经费388.97万元。年初预算315.18万元;2020年目标绩效奖励资金73.2万元;公务员嘉奖0、3万元;20xx年度调整预算0.29万元。

  2、项目经费142.7万元。年初预算56.9万元,其中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经费40万,移民后扶工作经费5万元,老促会工作经费8.1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追加预算85.8万元,其中脱贫攻坚经费81万元(含以前年度调整金额),先进个人表彰经费4.8万元。

  3、项目资金3907.6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525.0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10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200万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5万元。

  4、市级资金0.5万元。5A景区创建奖励资金0.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2759.17万元,主要由基本支出、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三部分构成。

  1、基本支出388.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388.97万元。在基本支出上,我局严格执行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规定,编足、编实基本支出年度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规定的政策标准进行编制,足额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

  2、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143.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在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上,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单位实际开支水平足额编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的现象,未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个人补助,全年支出基本保障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2、项目资金支出2227万元。其中,玉堂水库和红鱼洞水库后期扶持直发直补及相关项目支出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269.4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扶贫、基层卫生服务提升等项目支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311.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563.55万元,主要用于中高职业教育学生补助支出;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在项目支出上,我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确保专项项目及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的畅通、有序、高效,合理预算、决算制度。有计划地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效果。严格使用程序,每一笔支出由领导进行审批,确保资金在使用程序上严谨,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支付公开透明,充分接受监督。

  (三)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情况。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总额为1680.67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255.62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788.6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636.4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系列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人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局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填报,项目预算提前做好了细化工作,结余结转按财政要求填报相关表册。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县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根据我局发展需要按时编报,绩效目标据实填报。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认真学习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信息,准确、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2、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核查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保证其填报的完整性。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保证其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严谨对待绩效评价,使其能够客观公正地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20xx年度年初预算4.74万元,调整预算0.76万元,预算执行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2万元,比2020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3、3万元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3.03%,主要是因为脱贫攻坚工作迎接检考察减少。在“三公”经费使用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4、资产管理情况。在资产采购及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财政资产管理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单位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5、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预决算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检查部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廖安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赵峰同志为副组长,汪兆勇、谭雄、张旺、张良秀等同志为成员。由会计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资金绩效整体情况。20xx年,我局整体支出情况较好。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规定,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据实按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遵守预算范围内支出,不超支、多支、重支。按照预算批复金额有计划地制定中长期支出规划,将项目资金严格把控在预算范围内,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截至20xx年8月底,完成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培训移民劳动力及移民后扶项目建设。项目均按质、按量实施,验收项目合格率100%,资金到位率100%。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于9月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了脱贫攻坚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改变了全县教育教学条件,救助了一大批优秀贫困学生,全面提升了教师队伍素质,帮助部分学校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让乡村学生通过线上教育获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帮助乡镇卫生院购置了大批医疗设施设备,使全县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资助建设120急救指挥系统,购置了一批救护设备,使救助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解决了在脱贫攻坚中部分山区群众饮水困难,建设蓄水池,对部分中小企业建立了发展基金,补助部分物流费用,降低扶贫产品物流成本,使扶贫产品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建立精准防贫保险,委托保险公司对“贫困边缘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因病、因学、因灾造成收入降低人口纳入保险范围;资助基层党建工作所需的设备购置及阵地建设。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

  一是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制定《南江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常态监测、叠加帮扶、精准补短、痕迹管理”四大工作机制。

  二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2次、常态摸排6次,新增“三类户”274户88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77户574人,边缘易致贫户43户11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4户193人。通过叠加帮扶、精准补短。

  (2)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一是在成功筹办全国加强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现场教学活动后,认真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制定《南江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清理、确权、登记、移交、系统录入等各项管理工作。累计清理2013年—2020年全县安排用于涉农资金705201.6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880.52万元,其他涉农资金587321.12万元。

  二是实施脱贫攻坚项目18565个,形成扶贫项目资产17863个567797.94万元,全面完成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及系统录入工作。《四川南江念好“五字诀”管好“大资产”》先进经验做法,在国家乡村振兴局第70期简报刊载并印发全国学习。20xx年9月上旬,县乡村振兴局受国家乡村振兴局邀请前往江西省石城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培训辅导。

  (3)压茬推进浙川东西部协作项目。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浙川两省结对安排,在新一轮东西部协作中,东阳与南江结对协作。20xx年6月双方正式签订《东阳市人民政府南江县人民政府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科学制定了《南江县20xx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表》,协作项目涉及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改善民生和其他等6类18个项目。

  (4)从严中省衔接资金监督管理。今年我县到账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459.5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394万元。整合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分别用于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补助、产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5)高效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留存好南江脱贫攻坚历史,印发《南江县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整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培训大会2次,抽调10名同志组建5个工作专班分片、分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完成全县51882册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整理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现已全部移交到档案馆。

  (6)持续推进“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防返贫保险。

  一是全年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资金563.55万元,惠及3757名贫困家庭学生。

  二是积极配合县财政开展20xx年度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全县20xx年累计兑现贴息资金311.4万元,惠及脱贫户3000余户,同时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全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2734笔5.53亿元,贷款余额1.54亿元,逾期贷款严格控制在0.8%以内。

  三是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无偿捐赠资金200万元,实施防返贫保险项目,用于防止脱贫户及“三类户”返贫。制定了防返贫项目《细则方案》,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防返贫项目服务协议》,现已进入实施理赔阶段。

  (7)务实开展搬迁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搬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乡级初审、部门比对、审定公告”等程序,实行3档差异化补助,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5万元/户。4人户补助7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9万元/户进行补助,另按1万元/户补助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资金;城镇购房户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6万元/户。4人户补助8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10万元/户进行补助,全面推进掉边掉角农户搬迁。精准锁定搬迁对象118户,全面启动建设。其中,自建住房安置农户81户269人、购房安置农户37户124人。

  (8)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明确专人对移民相关的财务、资产、项目、档案等工作进行清理,形成移交清单和台账,20xx年9月,正式将原乡村振兴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划入到县水利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xx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0分,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不高。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欠佳。年初预算数高于预算执行数,预算执行不到位。

  3、经费严重紧缺。在经费保障方面一直得到了县政府及县财政的关怀与大力支持,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支出的增加,经费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意识。

  2、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尽量减少预算调整。

  绩效评估报告 2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

  1、经费保障较充分;

  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

  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

  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

  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

  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

  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

  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

  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

  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二、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 “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绩效评估报告 3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商丘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区组成三个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1月15日—11月16日对20xx年度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7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152万元、省财政967万元、市财政1149万元、区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450万元。目前,已对接47个项目4718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5个2882.64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6个1323.72万元;就业类项目2个47.2万元;工作经费类4个449.63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安排产业发展项目25个2882.64万元,占各级资金的61.1%。其中:优势特色产业16个2173.92万元,占比75.4%;利用中央资金安排产业项目813.6万元,占中央总资金1152万元的70.63%。截至11月17日,各级资金共支出4486.53万元,支出比例95.1%。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区财政部门依据《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衔接资金分配标准、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拨付程序、资金监管等,并按各部门职责加强管理。同时制定了《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施细则》,对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支付程序、审批权限和需提供的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

  拨付乡镇的扶贫资金,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办法执行。对拨付至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脱贫户个人账户,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

  (三)绩效完成情况。

  1、抽取9个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15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观堂镇丁双楼村、双八镇彭园村、王楼乡小坝、韩小庄村、李庄乡李庄村、水池铺镇龚庄村、观堂镇花坟村、谢集镇三里村、孙福集乡朱大楼村、孙福集乡庞营村产业园区新修道路23.044公里,71651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5725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地改善了脱贫村群众出行难、农副产业销售难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明显发展壮大,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2、抽取“雨露计划”培训项目1个,涉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动技能等支出19.65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131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65人,困难人员就业10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

  3、抽评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20xx年小额贷款余额590笔603.6万元,余额户贷率34.93%。20xx年当年新增脱贫户及监测户贷款75笔69.8万元,当年新增户贷率4.12%。20xx年7月底贴息支出17.2万元,每个贷款脱贫户平均增收2000元,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满足群众的要求,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满意度达96%。

  4、抽评4个产业类项目共涉及资金574.8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刘口镇奶牛养殖基地项目、李庄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水池铺镇大史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王楼乡韩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在刘口镇奶牛养殖厂硬化路面700平方米,新建厂区道路485米,整修化粪池一座,开挖排水沟2430米;李庄乡产业园区新修排水沟2190米,硬化道路1323平方米,新打机井2眼,智慧农业项目覆盖8座大棚、水雾喷淋4200个;在水池铺镇大史庄村新建蔬菜大棚2座3840平方米;在王楼乡韩庄村新建玻璃温室蔬菜大棚1座1320平方米。这些项目的实施带动脱贫户58户,增加64人就业,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172人,群众满意度达96%。

  5、抽取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涉及资金126.9万元,主要用于刘口镇李堤口村村内道路建设和李庄乡北街村村内道路建设,分别安排资金58.5万元和68.4万元。在刘口镇李堤口村新建新建宽4米厚18公分C30水泥路1233米,共计4932平方米;在李庄乡北街村新建厚18厘米宽3米长746米C30水泥路2238平方米,新建桥涵1座;新建厚18厘米宽4米长350米C30水泥路140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1310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的改善了村内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以上项目重点考核综合评定得分为98分。

  三、资金监管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公开公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资金分配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衔接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各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人员多次深入脱贫村,走访脱贫户,实地了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绩效和群众满意等情况,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天来,通过对8个乡(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脱贫户,收集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通过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运用

  从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绩效检查情况看,20xx年整体绩效不错,其中评价结果较好的有李庄乡、王楼乡、水池铺镇,下年度在资金分配上将予以倾斜。其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实施产业项目,脱贫户获得收益,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拓宽了村集体或脱贫户增收渠道,增加了脱贫人口就业,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

  (二)通过对脱贫村产业园区道路及村内道路的实施,脱贫村及个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脱贫人员提供了便利的出行环境,同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有效提高农户收入。

  (三)通过实施“雨露计划”,提高劳动者技能,帮助他们拓展思路,了解市场信息,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就业和致富本领。及时提供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农民农业生产技术,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粮食产量,促进脱贫人口增收。

  六、建议

  (一)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园区责任,确保投入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脱贫户收益。

  (二)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要切实负责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做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避免因项目准备滞后、组织实施缓慢、补助对象未及时确认或确认不准影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实施,从而影响支出进度。

  (三)乡、村两级要严格对照《梁园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最好使用永久性公示公告牌在项目实施地公示,同时做到公示内容完整、真实。

  (四)乡镇财政所人员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资金使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对乡镇财政所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业务专项培训。

  绩效评估报告 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年初预算,20xx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于20xx年2月25日申报,经县政府批准,下达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为依托,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以上力争通过5年持续推进,构建我县乡村振兴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市级示范村,并能够辐射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

  项目于年初由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政府同意,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快速。

  2、资金使用。

  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中产生的.设计费、广告宣传费、资料印刷费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并达到了省、市创建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的成功创建,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2、社会效益

  (1)推动我县主导产业茶叶和蚕桑的产业发展,优化了产业布局。通过龙头企业的牵引带动,将为提升改造茶产业,提高茶农种茶积极性,实现茶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为茶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可能和实现路径。

  (2)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品流通。解决了茶农卖茶难和购买农资难的问题;龙头企业利用产业、技术、品牌、营销等优势,为联合体各经营主体提供技术、信息、流通、资金等服务,将茶产业上下游联结在一起,分工协作,抱团发展。

  (3)带动基地升级,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龙头引领,在管理上为大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定期发布市场信息、用保护价的订单模式解决收购问题。

  (4)实施精准帮扶,带动农民致富增收。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龙头企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和“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此外,还将企业部分收益用于二次返还,按照“三包两返一互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实现产品帮扶、农民增收。

  (三)生态效益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绩效评估报告 5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 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二、过程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 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项目产出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四、项目效益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 “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五、工作创新方面。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

  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

  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六、自评结果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评估报告 6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自评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其中,田家庵区6个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居民群众2173户;谢家集区11个项目,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222户;八公山区1个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356户;潘集区10个项目,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000户;寿县6个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居民群众960户;凤台县8个项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57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停车位改造。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全年停车位改造约800余个。

  2、管网改造。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全年雨污管网改造8200米,排水清淤26000米,新增雨水检查井280余座,雨水口360余个。

  3、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全年栽植绿化苗木470余株,新增提升绿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

  4、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全年增设垃圾桶420个。

  5、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已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道闸设置20余个。

  6、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8、2万平方米,路灯安装300余柱。

  7、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进行集中整治,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粉刷40万平方米,拆除违章搭建6万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目标任务,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淮南市城建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资金共计55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52万元,市级配套1800万元,县(区)配套2648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文件,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投入绩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淮南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区、县均成立了由县、区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镇、街道,县(区)直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各类老旧小区进行集中梳理、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

  2、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及省住建厅任务下达,我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的通知》(淮旧改办〔20xx〕1号),明确年度任务目标。

  3、规范项目流程。出台了《20xx年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淮旧改办〔20xx〕4号),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程序,4、强化资金管理。制定了《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并开展了专项资金督查,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过程绩效

  老旧小区整治严格规范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程序,确保改造过程依法依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小区改造立项工作。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严格立项报批手续,组织各项目逐一通过规划、环评、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方案设计工作,聘请市内外资质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科学合理设计。

  2、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淮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的规定,对工程控制价在国家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统一进行公开招投标;对限额以下的项目,简化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小区整治改造监理工作,从县区采购中心监理单位名库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了监理单位,全程负责监理项目实施。

  3、施工过程。每个小区都设立了公示牌,公示工程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工程造价、工程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方便群众对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各小区还分别聘请3—5名群众监督员,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4、工程验收环节。需经专业部门和群众监督员共同认可方可通过,充分保证了居民对维修改造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工程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切实增强。

  (三)项目产出绩效

  20xx年,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各区、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市4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门岗、道闸,配备了小区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板、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划设了停车位,安装了监控设施,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

  (四)项目效果绩效

  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小区道路、管网、照明、停车位、绿化等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区容貌、环卫设施、菜市场和摊点、公厕改造,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实施小区封闭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强化平安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实现了“水通、路平、灯亮、地绿、整洁、安全、有序、人和”的整治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三、工作创新

  (一)坚持问计于民。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设计工作中,遵循“以民意为导向”的原则,问计于民“量身定制”,打造最适合的整治方案,最大限度地符合小区实际,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需求。在各改造小区设计方案出台后,市、区及时组织方案论证会,邀请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及规划、建筑、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共同进行论证修改,征集合理化建议。设计方案经过优化修改后,各镇(街道)及时在各相关小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改造内容符合小区实际,满足群众需求。

  (二)重点把好“五关”。首先,把好拆违关。在项目实施前期,县区行政执法局和各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精兵强将,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整治乱搭乱建,为开工建设做好准备。其次,把好进度关。督促各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序推进。再次,把好安全关。针对老旧小区管线复杂、施工安全隐患多的特点,规定各项目须配备一名安全员,安全工作与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挂钩,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第四,把好协调关。规定各建设单位要选派专门人员,负责项目施工协调工作,妥善处理施工企业与居民群众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减少施工期间对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第五,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小区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或所在社区,相关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图纸和资料一并移交。

  (三)坚持建管并举。为鼓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社区认真履职,全力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部分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月考核制度,由所在镇(街道)牵头,每月对相关物业公司和社区组织一次考评打分,依据得分多少由区政府兑现奖补资金,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运行。例如:我市田家庵区对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小区,分别按照每户每年90元和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实行一月一考核,半年一支付。

  四、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文明现象反弹。

  虽然整体整治效果明显,但仍发现少数小区存在绿化植被成活率不高、小区道路路面损毁、垃圾随意倾倒、私搭乱建等现象,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整治成果缺乏后续维护措施。一方面少数小区居民素质不高,缺少小区共同维护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早,自身物业管理能力不足,同时物业管理费收取率低,缺少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提升型改造项目偏少,各区配套资金投入不够。

  从我市已完成的整治项目看,基本型改造偏多,提升型改造偏少(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等)。小区整治方案设计内容偏于保守,各区只有少量配套资金用于保证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工作经费,各区兜底资金配套力度明显不足。

  五、意见与建议

  (一)加强建后管养,构筑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不但要建好,更要管好,要结合小区规模、管理现状、居民的承受能力情况,坚持多种模式推进,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完善配套措施。针对老旧小区的特殊性,居民收入不高,有偿服务意识不强,政府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对直接服务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保持物业服务企业良性运转和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培养居民群众缴费意识,实现物业企业自我造血。同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老旧小区提供公益性岗位,推进社区管理持续、有效开展。

  (三)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活动。积极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民心和人气,让居民的素质与小区良好的硬件环境相适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的文化和道德素质。

  绩效评估报告 7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樟财〔20xx〕209号)文件要求,对永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系常年发展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xx〕6号)文件要求,对省市试点镇村进行补助,侧重培育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乡村同步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创新机制体制,强化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乡村。在全县实施19个省级试点村。7个市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镇建设。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县级配套资金计划2665.55万元。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665.55万元、当年财政核拨266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65.55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考核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以项目绩效产出及效益为侧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规范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反映,并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优罚劣,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主要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采用的标准形式为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4大类25项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及《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产出时效指标中个别项目进度偏慢、产出质量指标中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经过审慎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方面共设置15分,得15分,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和《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违反1项扣1分。经核实,该项目设立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酌情得分。经核实,20xx年该项目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目标针对性强,内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是否通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目标任务数是否与任务数相对应。经核实,该项目根据试点村项目工作任务,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了明确性的指标值。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5、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和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相匹配。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试点村均对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6、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文件要求对试点村进行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并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方面共设置15分,得14分,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总体保障程度。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95%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65.5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经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符合规定,资金拨付均有完备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4、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评价长期规划和年度评价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经核实:已制定《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制定了相应绩效评价方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务和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健全。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5、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绩效评价小组是否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有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应用整改。经核实,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补助省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省级试点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19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19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数量—补助市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产出数量—补助乡镇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镇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补助乡镇数为1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数量1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每月是否及时完成试点村项目平台录入上报工作。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根据市振兴办要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的省级试点村相关乡镇12个,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质量达标率达97.5%,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5、产出质量—资金下拨及时性:该指标主要考核永泰县是否及时下达试点村项目资金。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该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75号)文件要求,当年度要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核实,因个别项目进度偏慢,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7、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经核实,根据《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和《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级配套资金在20xx年全部下达到相关试点村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效益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土地规划修编覆盖率的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土地规划修编,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自来水饮用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条件明显改善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通畅,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5、项目效益—经济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试点村占比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项目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试点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经调查,受益村群众的满意度为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上述详细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及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1、产出时效指标中存在个别项目进度偏慢;

  2、产出质量指标中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六、有关建议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管理人员预算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尽可能的将编制更加精细化,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2、项目单位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反馈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解决,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绩效评估报告 8

  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清无”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与工商所、城管科密切配合,联合作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第一季度“清无”工作。此次在巩固上一季度“清无”成果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商户开展了细致有效的清理疏导,并根据区清无办《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清无”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选取了××村、××大厦商业街、××市场和××市场及周边为检查区域进行自查行动。1月1日—3月31日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560车次,共检查了店铺1180家,其中无照经营的有268家,查封取缔了160家(取缔废品收购站19家、无证诊所34家,拆除阁楼38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后续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清无”成果。从今年2月底,按照市“清无”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街道相继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网吧、餐厅、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六小场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清理。

  一、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黑网吧专项行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清理整治黑网吧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深清无办【】1号)的'部署与要求,执法队继续加大无证无照黑网吧打击力度。

  二、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豆腐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整治。

  三、由安办、执法队牵头,会同城管科、派出所、房管所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动。我街道始终都把对“黑煤气”经营、储存点作为清查重点,加强了每天的正常巡查的执法力度,深入调查辖区内每一个煤气站点。

  四、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摆在了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辖区工业区集中、城中村居民多为劳务工人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工业区周边、城中村内和沿街的各类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

  绩效评估报告 9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4.5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2371.35万元(其中结余滚存使用26.10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执行率为82.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所有学生均得到补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的兑付。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兑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完成兑付,秋季学期仍有462.91万元未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严格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在校生情况,抓实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对农村孩子的关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2、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供餐,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提供早餐或午餐,内容包括蛋、肉、蔬菜等。企业供餐提供课间餐,内容为牛奶,牛奶和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投标,补助资金据实结算,供餐结束后兑付给供餐企业。20xx年我县应兑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34.2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兑付了2371.37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收到上级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实际兑付营养改善计划2371.37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兑付1271.28万元,惠及学生31782人,秋季学期兑付1100.09万元,惠及学生31260人,未兑付提标资金及部分资金462.91万元。结余滚存使用资金26.1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82.90%,因春季学期和秋季学生有差异,预算资金有偏离。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达到应享受均得到享受。质量指标方面,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时效指标方面,20xx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满意度和家长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了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兑付。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及时兑付20xx年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绩效评估报告 10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四、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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