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波特有感

时间:2022-10-18 14:25:40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因为儿时受到我姐姐的影响,我看过一部哈利波特,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本书,从书本,到电影,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电影的拍摄,书本的出版,我一次都没有落下,总是在第一时间,赶到书店,或是电影院,一睹会快。也许当时吸引我的是神秘的魔法世界,是哈利念一句咒语就从魔法棒里飞出的魔法。总之,儿时的自己充满了幻想,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拥有一跟魔法棒,也能是那个充满神秘感的霍格沃兹学院的学生,然后十分得意的告诉爸妈,我不是麻瓜,我会魔法。儿时的自己是天真的,我天真的觉得,真的会有那个魔法学校,也许真的有一天,在火车站上会有一班驶向学校的列车。

  歌德说过:“经典在于重读。”常读常新,儿时的天真,到现在的想法,已经截然不同,我意识到,故事的一切起源于哈利的母亲——莉莉波特。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在伏地魔准备血洗她家的'时候,她用尽自己最后的力量,给哈利留下了一道咒语是因为他的母亲,她母亲对他爱。他的母亲牺牲自己保护了他,母亲的爱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施了古老的保护咒,使得任何邪恶伤害不了。她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让自己的生命替代了哈利的死亡,这就是母爱,能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

  当哈利长大了后,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的生命换来的,就是“大难不死的男孩”:一个婴儿居然在伏地魔的魔爪下得以生还,只留下一个奇特的伤疤,而许多出色的魔法家都没能幸免于难,他自己也成为了伏地魔手下唯一的一名幸存者,在哈利的成长中,他慢慢的学会了感恩,在《哈利波特和阿兹卡班的囚徒》中,克服摄魂怪是哈利必须所学会的,然而驱赶摄魂怪需要一个有一个温暖的回忆使用魔法,于是,哈利想到的是自己记忆中仅有的对父母的回忆,哈利理解母亲的关怀与爱。他懂的感恩,他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努力让自己从恐惧的阴影中走出来。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一集中,哈利与伏地魔上演了对手戏,哈利虽然魔法没有伏地魔那么的高强,但他在直面危机时所表现出来的沉着、冷静,另我诧异,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伏地魔,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母亲爱的庇佑的襁褓中的婴儿,他已经长大,已经学会了自己保护自己,甚至整个你想要的魔法世界,但现实还是现实,他目前没有能力去战胜,于是,母亲莉莉和父亲以魂魄的形势现身波特眼前,告诉他,他目前没有这个能力,母亲需要他活下去,完成更大的使命,这就是母爱,哈利感恩的听从了。

  莉莉对哈利,哈利对母亲的这份爱让我感动,让我感动不已,母爱是伟大的,回报母爱更是值得的,是每一个做子女应该去完成的,书中的哈利对母亲的回报的动人细节描写的十分细腻,本书的作者罗琳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儿的爱,这书只写给她的女儿,将来,当她女儿懂事时,体会到妈妈对自己浓浓的爱意时,她必定会像书中的哈利一样,努力回报母亲的爱,学会在感恩中成长。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精神病患者,平时遇到惊吓就会失常,不是瘫痪,就是发狂。可是,当她的三个孩子陷于塌房里时,她却异常地清醒。在呼救无人来援之后,她一边和三个孩子轮流不断地说话,一边奋力搬开砖块和横梁,全然不顾双手钻心地疼痛,全然不顾双手鲜血淋漓,直到所有的孩子全被刨挖出来。

  母爱是母亲与生俱来的本能啊,哪怕是在一个疯母亲身上,也同样迸发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告诉我们,要在感恩中学会成长,也要在成长中学会感恩。

读哈利波特有感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哈利·波特》,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好朋友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在他们的学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度过的一个又一个惊险的事件,甚至差点死亡。在学校里,鲁伯·海格是他们最要好的朋友,德拉科·马尔福是他们最恨的同学,因为他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顾一切地嘲笑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

  在书中,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说:“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的确,如果你永远沉浸在你的幻想之中,无法面对现实生活,对自己的成长又有什么好处呢?“你不努力,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一切”“有拼搏才有成功”,所以,我们一定要脚踏实地,勇敢克服困难,勇于面对现实生活才行。

  看着哈利,想想自己。我在生活中是个胆小怯懦的学生,只敢做别人都能做的事;每次发言的时候,声音低的只有我自己能听见;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我总是认为自己完成不了……这就使我显得十分平庸。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每当我遇到困难不知所措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想想哈利吧,他经历过生死。这样,我就不再那么胆小了,而是渐渐地就变得勇敢了。

  与哈利的经历相比,我的经历实在是微不足道,哈利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在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困难重重,我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3

  在寒假期间里,我又重温了英国女作家J.K.罗琳享誉世界的代表作——《哈利.波特》。这系列书里,哈利在德思礼家的那段经历更是令我记忆犹新。幸福看似遥远又或许很近

  由于霍格沃茨正在放暑假,哈利回到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家。哈利虽然非常想结束假期,但始终要面对现实——所有脏活累活全包,还要每天面对不给他一次好脸色的佩妮姨妈一家。在如此炎热的环境、顶着烈日来擦窗户,哈利始终没有吭过一声。哈利被随意戏弄与使唤,为什么哈利能忍气吞声?

  因为哈利从没忘记他是个孤儿,在达力表哥一家不可以为所欲为。哈利从小失去双亲,失去了父母对孩子的那种关怀,失去父母给予的支持与鼓励。哈利在这个所谓的家中生活了十一年,并没有感受到一次温暖。在这冷漠无情的`世界中,哈利只有选择接受

  掩上书本,当我想到那些孤儿被抛弃、流浪汉无家可归、工人被拖欠工资的时候,才发现幸福原来是那么飘渺、那么遥不可及;但转念一想,每个人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的模样、为社会献出一份力、草坪上充满欢声笑语的情景却在脑海里一一浮现原来,幸福也是触手可及的呀!哈利是个幸福又幸运的大男孩。最平凡、平淡的生活,或许才是哈利.波特所希望的幸福吧!只因幸福靠自己去体会!

读哈利波特有感4

  也曾梦想着在自已十一岁生日时收到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在对角巷的魔杖店中挑选魔杖、骑着飞天扫帚打一场魅地奇赛——哪怕不是火驽箭或光轮20xx,给我一把横扫七星就够了......

  《哈利.波特》整整七部,让全世界为之沸腾,也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霍格沃茨让人明白了什么是家,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奋发的力量。它仿佛一道光,帮我照亮了整个世界。闲暇时随手一翻,总会收获一份别样的心情。

  它是现实世界的翻版,是人们心中的憧憬,是漫漫岁月长路的缩简。它在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构造出了不完美的人物。它打破常规,又在一遍遍地复述所有作品中的真理: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主人公永远是羸家。书中多处伏笔,甚至在第六部才出现的`人物,也会在第四部就埋下伏笔。作者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示了世间百态,在我眼中,《哈利.波特》更胜过了《纳尼亚传奇》与《魔戒》。

  哈利的父母在他倘在襁褓之时就被大反派伏地魔杀害,而他也成为魔法界唯一个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人。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把伏地魔的毁灭性魔咒反弹回了伏地魔身上,让他从此苟延残喘,也为魔法界换来了一时的幸福与安宁。由于身份特殊,哈利一回到魔法世界就受到了明星般的追捧。这让常年被姨母姨父虐待,住在地下室的他有点无法接受。朋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在霍格沃茨七年,各种大事与他不期而遇。全校人的追棒或是敌视,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或是一气之下的出走......不论周围环境如何变化,他都未曾真的放弃。当然,也曾气馁,回避,害怕。因为他也是人,一个不完美的巫师。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因为他从不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大不了再住回地下室。邓不利多曾告诉他,父母对他的爱印在他的身上,那是最强大的保护。伏地魔永远不可能攻破。因为他从未爱过!

  J.K.罗琳可真是厉害。她用一支笔让人万念俱灭,又不经意间给我们施个快乐咒。看到最后,当如城堡般的邓不利多轰然倒下,教夕小天狼星为正义牺牲,当我们失去了一切赌上了一切,当我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我想起了《余罪》中的一句:正义从不会缺席,它只是跑得有点慢,喜欢迟到而已。

  故事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哈利打败了伏地魔。振世之作悄然落幕,留给我们的不只是美好的结局,还有担当,有责任,有希望,有不见南山不回头的执着,有“众判亲离,我亦不惧”的勇敢,有“哈利,我们和你一起去”的感动......读完整整七部,像是读了一整套的《智慧背囊》加一整套的《心灵鸡汤》。

  一篇古风小说中曾说:最怕忘却了春风词笔,最怕故事里英雄迟暮。我不以为然:迟暮又怎样?终究会来。那些早早牺牲的一切,就当是为英雄的到来埋下的伏笔。

  最后,我告诉你个惊喜:按照书中的时间轴,这个学期刚好是哈利的大儿子到霍格沃茨报道的时间——我们一起去撞墙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5

  自从看了第一本《哈利波特》,就被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给迷住了,不知怎的,这个男孩身上有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和魅力,竟使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有时我连做梦都想着它和它的魔法世界:酷酷的飞行扫帚,威力神通广大的魔杖,会动会说的照片和肖像,寄信的猫头鹰,聪明的.妖精和甘愿做仆人的家养小精灵,最精彩的莫过于魁地奇比赛了。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好玩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哈利进入了一所魔法学校,学会了许多魔法,还交了两个朋友。不过,虽然在最伟大的巫师——邓不利多的保护下,可危机还是四伏在哈利周围。

  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书,它教给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要珍惜友谊,遇到困难不能胆小,更不能退缩,爱憎分明,随机应变,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却不卑不亢。

  多少次,哈利以自己的意志力幸运的躲过死神。

  在我的幻想世界中,这个小男孩一直在我心中,使我的幻想世界拓展了许多。

读哈利波特有感6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我承认那时我真的落伍了,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如此坚决地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打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点儿让读者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

  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每次我看《哈利波特》时,当看到哈利与伏地魔对抗的时候,我也紧紧的为哈利捏了一把汗。眼看就哈利就要被杀死的`时候,我的心跳也仿佛停止了一般。当他脱险时,我又长疏了一口气。看完《哈利波特》时,我被起伏的故事情节吓得浑身都是汗。妈妈见了吓了一跳:“你……你洗澡去了啊!”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阿姨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等等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有时吵吵小架,有时说说小谎,有时还开开玩笑……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有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其中,让你不得不感叹它的神奇!

  所以每每读这套书,我总会忘了吃饭,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用我妈的话就是“走火入魔”!至于原因,我想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7

  首次接触《哈利波特》是被电影中的主人公——哈利以及那不寻常的世界所吸引,而后才开始触及这本少儿读物。

  《哈利波特》不仅带给了小孩梦中的世界,同时也给予了不同年龄段的人的一种梦境。

  J.K.罗琳并没有用优美、华丽的词语、语句来勾勒她的魔法梦境,甚至可以说《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的文学底蕴很低,然而它却凭借不寻常的魔幻世界的引力而风靡全世界。同时也令本人无可救药地深深“迷恋”上了它——《哈利波特》。

  J.K.罗琳的笔端流泻出一种令人无可抵挡的魔力,可以使读者置身于其中。书中以章节形式分篇,内容却又是环环相扣。书中给予读者的背景总是清晰明了的,但情节上却又总是充满“悬疑”,让读者仿佛被置身于团团云雾之中。可是结尾却又给予读者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意境。

  这一系列丛书中不仅诠释着魔法的另类、有趣,书中又表达了人类孩童间纯净的友谊,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以及不同人性格中的差异,似乎仿造了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哈利、罗恩和赫敏这三个好朋友总是能为朋友竭尽全力。难能可贵的友情,无限渴望的'亲情以及人与人间的“勾心斗角”让读者品读之时,陷入一个个作者编织的世界中。

  书的内容固然精彩,但魔法的体现却又在于大胆的创新的想象。例如在哈利波特的世界中,我们这些不懂魔法的人被称为“麻瓜”,在霍格沃茨学校中的楼梯会变化无常,楼道上以及他们的相片中一切会移动,当然他们也有会飞的扫把,以及他们进入宿舍也需要像阿里巴巴一样念咒语,不过他们的咒语可不是“芝麻开门”哦。他们的宿舍门是一幅画,咒语由画中的主人决定。最少不了的就是那根魔杖。这也是许多魔幻故事中少不了的。

  《哈利波特》每次出现都有无数书迷、影迷为之倾倒。哈利,这个身世不寻常的男孩为找到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成为丛书的主导线,而哈利在学校中的经历成为了看点,同时他勇敢、善良、优秀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让无数读者拜倒在这位小巫师的魔法袍下。

  友情,慢慢的沉积,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股动力。让故事洒上一层晶莹的情感,美妙令人无法自拔。就像主人翁一般只愿留在学校享受别人给予他的爱,甚至遭到百般的困难,也不愿回到那没有感情的“麻瓜世界”。

  仿真生活的情景塑造了一个令读者可以接受的魔法世界。

  身世背景的悬疑造就了《哈利波特》的开端。

  无限的魔力,真挚的友谊,永恒的信念像无尽的潮水冲击着哈利勇往直前。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结局如何,但我认为哈利会永远留在读者心中,成为一种不灭的动力来源。

读哈利波特有感8

  我平时并不很喜欢读小说,但对神话故事却情有独钟。喜欢《西游记》展现的中国的神仙世界和佛教的西天乐土;喜欢《希腊神话》描写的宙斯统治的诸神世界;喜欢《一千零一夜》表现的真主引领的阿拉伯世界;喜欢《圣经》展现的基督世界;如今又深深地爱上了罗琳构建的魔法世界。其实这个魔法世界并不是罗琳创造出来的,众多关于魔法、巫师的故事在西方社会流传已久。

  哈利是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他又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缺点有感情的人,却又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恐怕是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了吧……从第一部书开始,一点点看着这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在那个梦中才会有的世界,上演着他的故事。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这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他明白生命真正的价值,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从那样紧凑的情节,紧张的氛围,最后一战的宏大场面,最后一刻的辉煌胜利,我毫无来由地为他们笑着,不能自已。

  毫无疑问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人。无论他的过去是怎样的,他理解了,明白了,接受了,努力了。他和哈利,和那些所有所有的人,他们所为之献出生命的……死者已矣。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汇来总结我所为之感动的那一部分,那就是——包容。他能够认识一切,他能够接受,能够理解,包括他的错误和弱点,他都能清楚地明白着,然后从容地走向死亡,他的心中沟壑万千,他将一切都记在心里……是他,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是他使身后的人都一直在奋斗。他的心是那样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下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的错误。也是他,一直指引着哈利走向前方。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天狼星。他不是最强的,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勇敢的,不是最拉风的,不是最温暖的,不是最生动的,不是最可爱的,甚至不是最可怜的,不是最惨烈的,不是最悲情的……但是他们感动了我,就这么简单。对于小天狼星,不可否认,我喜欢他帅,喜欢他聪明,喜欢他特别,喜欢他变成黑狗,喜欢他充满了爱……他的死,甚至比邓布利多的死更让我难以接受。他的一生那样匆匆,不甚光明的童年,学校,遇到爱之如同生命的朋友,然后失去彼此,在阿兹卡班地狱般的生活,逃走,遇到哈利,守护他……然后,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他走了,走的那么悄无声息,在激烈地战斗中,那样安静。可他和哈利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是那么短暂……

  其实,直到这最后一部书,我才能感到我真正地走了进去,不是痴迷,而是领悟。我理解了他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眼泪和欢笑,悲伤,痛苦,努力,生活。我能够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看待这个故事。我为他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在这故事的最后,我从这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却真正地融入了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9

  我爱看书,每次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都废寝忘食。去年暑假看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深深地被书里的精彩内容吸引了。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她笔下的哈利波特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男孩,黑色的头发,绿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拿着一根凤凰羽毛杖心的魔杖,只需轻轻一挥,便可以把你带进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的神力所惊喜,书中,哈利和他的好朋友经历了很多惊险的事情,拿到了魔法石,闯入了密室,找到了教父小天狼星,赢得了火焰杯,一次次打败了伏地魔。主人公哈利那坚强、勇敢的品质牢牢地印在我的心中。

  这学期刚刚开学时,我的学习成绩并不令人满意,几次单元考试我节节败退。妈妈的忍耐也到了极限,苦口婆心地教育我,我听着妈妈的批评,想着自己的努力全付诸东流,不禁一阵心酸。

  回到家,我难过地将一张张试卷放在桌上,看着那刺眼的分数,我的心像被冷水浇透了一样冰冷。忽然,我的眼角扫到了书橱里的《哈利波特》,书里的`哈利面对困难时勇敢与坚强的品质在我心中似乎又复活了。他那乐观自信的笑容感染了我,似乎在给我他的“魔法”力量,我告诉自己,难道就轻易地被自己打败了吗?

  于是,我带着哈利给予的力量在学习中努力,在困难中斗争,终于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哈利教会我道理,让我知道面对困难时要勇敢和坚强;面对困惑永远给自己一个微笑;在学习生活低谷时,永远都要给自己一个微笑。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一头黑色的短发,一副圆框眼镜,一道闪电伤疤,手持着一根神奇的法杖,轻轻一挥就会让你进入魔法世界。他还拥有一把飞天扫帚,骑上它便可以尽情翱翔。他是谁?他就是魔法师哈利·波特。

  相信很多同学都读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吧!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利·波特开始摧毁剩下的魂器,并和伏地魔决一死战,并且最后打败伏地魔的故事,这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它带我进入了一段美妙的精神之旅,让我了解到了生命的真谛。

  在伏地魔卷土重来时,哈利·波特转移到了凤凰社同伴家中。在度过了一段安稳的日子后,哈利和他的同伴罗恩、赫敏一起去寻找并摧毁魂器。死亡圣器出现,邓布利多的真面目,斯内普的真实身份……一切都浮出水面。

  读着读着,我常常觉得自己就是哈利·波特,正与同伴一起为正义而战。我甚至觉得哈利·波特并不是虚拟人物而是真实存在的`。从他的传奇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只要认真品读,就能感觉到文字间流露出的真情。

  邓布利多曾说过:“爱是无可匹敌的,这是伏地魔也没有领悟到的,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

  敬佩之余,我有了领悟。我们的世界是充满爱的,但是生活中却有许多人抱怨命运不公平,抱怨父母不够爱自己。其实他们只是不善于用言语去表达,从而选择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爱,就像哈利·波特的父母一样,他们虽然离去了,但是仍然给了他十七年的保护,我们的父母亦是如此,难道我们不该去尊重他们吗?

  让我们一起走进哈利·波特的世界,与他们一起体会魔法世界的乐趣,品味故事的爱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读完JK罗琳的著名作品《哈利波特》后,对于波特的人物设定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感悟。

  哈利波特,是一个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可怜的孩子,被寄养在佩妮姨妈家,他的童年是他的整个人生中最难熬和不幸的时光,每天都生活在挨打和无休止的批评之中。在他12岁生日时,他才得知自己是魔法师,需要去上魔法学校,在通往学校的火车上结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罗恩和对手马尔福,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在学校里哈利学会了很多东西,变得勇敢而有主见,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最后在朋友们和学校的帮助下打败了伏地魔,获得了胜利。

  很多人会问,哈利和伏地魔两人都是没有父母的'人,为什么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两个人所选择的道路也不同呢?因为哈利知道,他的父母是为了保护他才会牺牲的,他不能辜负父母对他的期待,要做和父母一样正直勇敢的人。而伏地魔则一直却认为父母的离开都是别人造成的,他的心中被仇恨填满。于是,因为对亲情的扭曲让他成为了一个坏蛋。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说到这里,我还要说一下海伦女士。海伦凯勒,也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失去了声音和听力。她变得爱生气,对父母发火,摔东西,后来因为莎利文老师的加入,帮助她改掉了坏毛病,她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十分热爱学习。在这之后她学会了说话,最后她成为了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被无数人敬重。

  不管是哈利、罗琳、还是海伦,他们都有过一段痛苦的经历,让他们坚持下来的是亲情和友情的支持,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在这些正面人物的鼓励和支持下,他们勇敢地和命运做斗争,并在最后战胜了敌人,打败了黑暗,走向了成功。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今天,我怀着无比好奇的心情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刚读了一会儿,我便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便死去了,他住在了姨妈家。在姨妈家哈利受尽了折磨,直到有一天,哈利收到了一封信,之后,他便去了一个让所有读者不能忘记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这所学校里干什么都充满了魔力,小鸟变成针,讲桌变成猪,火柴棍在空中飞……他的两个同学平时经常帮哈利,哈利在这里找到了朋友。

  哈利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很重友情。他们在哈利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我在他们身上明白了“友谊重于泰山”的含义。在这方面,我感到非常惭愧,那是不久前的`一天,上课时老师叫我们每一个同学画线段图,同学们纷纷拿出铅笔画了起来,“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原来我最好的朋友忘带擦子了,我想“正好,我可以喊少一个竞争对手,自己得表扬……”我没有理她,结果她被老师批评了。现在想想,我真是后悔。

  霍格沃茨学校校长邓不利了非常关心下一代的成长,他关心哈利,常常帮助哈利。

  相反,在书中我也感受到了人世间的邪恶。哈利姨妈让自己的孩子达力一个人住两间屋,却把哈利关在碗柜里。马尔福在学校里想尽一切方法来害哈利,让哈利非常难堪。

  我喜欢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

  我做人的道理:做人要做一个好人,特别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还有四天,哈利就迎来了自己17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早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十六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里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的陪同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使的圣器之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后的胜利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从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去面对它,迎战它,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属于坚忍不拔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去努力吧!

  魔法、巫师已是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罗琳的无疑是最好的。把魔法界写得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之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如此让人意犹味尽,拍案称绝,书中到处都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能想过,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像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给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很多书,但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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