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有感

时间:2023-04-12 17:06:47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读《故乡》有感(精选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故乡》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故乡》有感(精选15篇)

读《故乡》有感1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读《故乡》有感2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读《故乡》有感3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读《故乡》有感4

  散文又称美文,包括情感美、抒情美、意境美、情趣美、色彩美、文字美等方面,而哲理美则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如烟海的散文世界里,唯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得以打动人心,才得以传颂和传世。近读散文集《故乡的刺玫花》(胡云林著,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深为文章中蕴含的哲理美所打动,也引起我对散文哲理美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红楼梦》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实际说的是人生经历与做文章的关系,人的生活经历就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其实是作者社会阅历、思想感情、观点凝炼、艺术修养、知识积累以及人生感悟等融为一体的创作结果,其中尤以人生感悟为主要元素,是贯穿文章中的主线和灵魂。作者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在学校就热爱文学,苦心钻研经典作品,古今中外,无所不读,很早就夯实了文学写作的基础。毕业后又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但最终还是落脚在新闻岗位,长期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是十分丰富的财富,最近几年成为他散文写作的富矿。同时,作者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用脑的人,常常面对社会世象、人生际遇会用自己的知识、观念、智慧去感悟其中的道理,思想的结果往往提升自己的生活态度,也就是积极面对和处理。这些都贯穿在作者的散文里,也就是把对社会对生活的体悟上升到艺术思维,实现生活到艺术的飞跃,形成他颇具个性和鲜明特色的一系列文章。

  对于这本书里的文章,赵俊贤教授以高深的文艺理论和深厚的感情,做了高水平、高质量的评论,已经阐述得非常全面非常深刻,我辈难以望其项背。赵教授高度评价并赞美说:“奇文也,云林之散文当之无愧!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受赵教授评论的启发,我不妨以享受美的心情,不揣浅陋对文章中所蕴含的哲理美谈点感受。

  哲理美需要深厚广博的知识作底蕴,知识多了视野会更广阔,思想就会更深邃,思维就会更活跃,能够站得高看得远。书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尤以历史、人文、文学、山水、植物等方面都比较多,丰富的知识加上作者的悟性,常常情不自禁地生发出哲理的思考。如《寻找张三丰》,作者在大量查找历史资料,多次到金台观参观,对于长期以来人们颇为困惑不解的为什么张三丰在道教历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却难以确定他到底最后到了什么地方,因为他总是来无踪去无影,飘飘渺渺,神仙一般,留下了那么多的神奇传说。作者从自己的体悟中这样说:“可你(张三丰)为什么总是不现身呢?我想,你不会是领略了‘得不到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那句谚语吧!是的,灵光圈下的塑像,总比真实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到不了的地方,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想象来弥补、来完善、来美化,可以把它描画为最理想的境界。”这就把真实与虚幻的辩证关系融入艺术的构思中,让人回味、品味,也就把人们对张三丰的崇拜更加突出出来。这类文章集中在“生命的'霞光”一节,其中《雪花告诉我们》《甜苦之间》《深谷幽兰》《竹韵》《春意莫匆匆》等,都写得深刻、细腻、生动感人。《甜苦之间》通过对放蜂人一年四季转辗南北、风雨兼程的生活,以及放蜂人对蜜蜂的特殊情感,阐述了“苦”与“甜”的辩证关系,放蜂人在经历了奔波辛苦之后,却也享受了收获之甜,更从小蜜蜂酿造生活的奉献中得到人生的启发,才觉得“我们养蜂人的生活就是一首诗。”这就是生活,就是哲理,这正应了佛教中的一句话:“人生的真理,其实就藏在平淡无味中。”再如《雪花告诉我们》一文,作者旨在说明一个朴素的真理,凡事物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虽然它们就存在那么几天或转瞬即逝,如昙花、彗星、烟花火炮,就在瞬间那么一闪一亮一爆,然而却是那么鲜艳夺目,那么震天动地,那么与众不同,实现了自身的价值,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我们思考、对待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包括人生的价值很有启发。

  诗意美为哲理美充实了美的内涵,使之更加隽永,余音绕梁,耐人寻味,挥之不去。过去,杨朔主张要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当然诗与散文是不同的两种文体,各自虽有相通之处,但他们却有着不同的质的规定性。提倡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并不是说要把散文写成诗,我理解就是散文要有诗意美,比如诗歌讲究意境,这与散文是相通的,好的散文必然会让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故乡的刺玫花》一文就是诗意美与哲理美相结合的一篇佳作,作者对故乡的刺玫花情有独钟,通过描写刺玫花的美丽,烘托出故乡一种特有的美丽和情致,实则表达了对故乡的眷恋、怀念、热爱、歌颂,由物及人,进一步把这份情感融入对“二嫂”的夸赞,这样把对故乡的情感一步一步表达得很到位很贴切。如果这些还是表相化一些的话,作者的哲理思考就把内在的美深化了。文章写道:“凑巧的是,二嫂也是一个刺玫花痴。。。。。。有一天中午,我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田埂,恍惚见一张漂亮的脸蛋在刺玫花丛中漾来漾去,几疑是花仙女下凡了;仔细再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说;‘二嫂,你是刺玫花精吧,比刺玫花还要漂亮呢!’二嫂说;‘你才知道呀!我就是刺玫花精,我嫁到你们村,就是奔着这漂亮的刺玫花来的。’从此,二嫂有了一个外号:刺玫花精。”这一段描写充满着诗情画意,宛若一位画家,稍动笔墨,就把一幅情趣盎然、人花相映的风情画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且语言具有诗一样的味道,诗一样的韵味。

  这里,我顺便说一下,作者对诗词的写作也是有着很深的造诣的,我曾经读过他的几首古诗,感觉作者也是诗的写手,写得相当好。在本书的《醉花阴》一文里,作者仿李清照《醉花阴》,反其意所写的词:“怜香心结何时解?疯狂赏花节。清明连谷雨,梅樱灿烂,牡丹妖冶。倾城围观竞踊跃,畏春去芳歌。老幼共欢悦,人流奔泻,花娇情更切。”从这首词可以看出作者诗词创作的功底。作者很懂得诗意美的意境,有了这样的艺术修养,“文理相通”,在散文写作中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故而增加了文章的诗意美。

  语言美为哲理美增加了色彩,修饰了哲理美。散文是语言的艺术,“散文易学而难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难工”就难在语言的运用和表达上。老到的散文家必定具有驾驭语言文字的娴熟功力,常常是能够做到“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通过语言艺术把思想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生动感人。本书作者在学校学的语言文学专业,所以文字老到,语言功底厚实,表达能力很强,为哲理美披上美丽的外衣。如《巡海图》一文开头说:“主人公是一位三十余岁的少妇,身着盛装莹莹伫立,双目含情注视着远方的大海;脚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池,碧波荡漾,一尘不染;背后是依山而建的宫殿式的楼房,层层迭起,错落有致。啊,好一幅优美的图画。”这段美丽的文字勾画出一幅美丽的图画,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也就是哲理美通过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得到美的享受。再如《春芽》一文中,作者听了族兄在春天对树木发芽现象——一种声音,由奇怪到正常的观察认识后说;“树木也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这幼芽,就是抱在怀里的婴儿,也在迎着春风春雨在长啊!”由于作者是因为“仁慈的上帝”恩赐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才引发出对族兄护林的联想,所以写得很有情趣很有意蕴。在《那条小路》一文中,作者由于违犯学校纪律受到学校批评,班主任胡老师对他开导说:“我不是给你们讲过怎么写文章么!一个人的人生就像写一篇大文章,也得有一个主题思想。你现在是学生,主题思想就是学习,升高中,考大学,一定要一心一意,心无旁骛。看戏并无不可,那只能放在星期天休息时间。况且等你学业成就之后,还没有看戏的时间么!”胡老师语重心长地一番话,实际是用写文章比喻人生,启发作者珍惜学习时间,极富哲理,而且朴实、优美,把一个很值得尊敬和怀念的胡老师慈祥、关心、爱戴学生的形象表现出来,为作者退休后仍然寻找那条“之”字形的小路,铺垫了情感氛围,这就是对胡老师的怀念和终身感激之情,读来让人感动。

  总之,我觉得哲理美贯穿着全书几乎所有篇章,不仅仅是限于我所谈的这些方面。我只是觉得哲理美使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弥漫着理性的光芒,透射出人性美。这样的文章能不引起读者思想感情的共鸣么!正如赵俊贤教授所说:“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

读《故乡》有感5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读《故乡》有感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故乡的柿子》,写得真好。

  文章的作者深情描述了故乡的柿子生长、成熟、颜色变化的过程。

  “细雨如丝,一棵棵柿子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快乐的生长着。”这是作者开头描写柿子树的句子,我觉得很美。

  然后作者写到,几场春雨后,树上就挂满了小小的、深绿色的柿子。是椭圆形的,又亮又光滑,柿子先是深绿色,慢慢长大后,就变成淡黄色,这时的柿子很苦,不能吃,等到柿子快熟的时候,又变成了深黄色,待到熟透后,才变成了深红色。

  因为我的`家乡也有许多柿子树,所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棵棵柿子树,树上挂满了深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

  傍晚的时候,我还特意去看了小区里的的柿子树,上面真的挂满了深绿色的柿子,很光滑,但不是很亮,上面有一层白白的东西,像擦了粉。

  妈妈说,到秋天的时候,柿子就成熟了。

  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想看满树的“小灯笼”,更想品尝那甜津津的味道!

读《故乡》有感7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羁绊!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问男孩,我们可以相恋吗。过敏有些事情开始找不到规律有些事轻易打乱了思绪。远远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里静静睡去?不知道青春还能否为我改变。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日渐远去的岁月里,只要拥有一颗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里能在城墙根下沐浴身心,能在洒满阳光的幽径里洗涤杂念,能在一个角落默默汲取红尘里一抹抹感动,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故乡》里的鲁迅,虽然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里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的生活虽然充满艰辛,但他快乐、自由,有无穷无尽的稀罕事等着他去发现。

  当几十年后,朋友已经变成了下人,这呈现出了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以及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的憎恶,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闰土一样,在受这种制度的束缚。

  还有最后的那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说的是就算前方没有路,我们也可以创造一条路。

  鲁迅的书并不怎么深奥,但却是我们几乎一辈子都弄不懂得。

读《故乡》有感8

  刚读完鲁迅《故乡》这篇文章,就仿佛外面呜呜的冷风从门缝间溜了进来,顺着宽大的裤管慢慢的往上爬。我不由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仿佛已置身于那个令他日夜思念却让人如同身处冰窖里的故乡。

  故事发生在鲁迅的年代,那个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年代。小说的主人公迅哥儿因为要搬家,所以回到久别的故乡,却发现那故乡早已不再是自己记忆中的模样——记忆中美丽的故乡早已不复存在,自己昔日的小英雄也被生活和岁月刻下了一道道伤痕,与自己已产生了深深的隔膜……我想问迅哥儿一句:面对那个灰色的故乡,你在想什么?

  故乡是什么地方?是李白“举头望明月”时凝望的地方,是范文公一杯浊酒下肚时思念的地方,是那断肠人在天涯之外所哭泣的地方。你爱故乡的天,你爱故乡的水,你甚至爱故乡的每一捧土地的清香,但你最爱的还是那个在深蓝色天空下头戴着小毡帽,项带银圈,捏一柄钢叉,刺向猹的少年。但是如果故乡的天不再是原来的天,故乡的水不再是原来的水,而那个人也不再是你记忆中的模样,你该去哪里寻找?那个让你梦牵魂绕的地方……

  等你再次看见他时,看见自己童年时的小英雄时,你在想什么?你在问自己眼前的这个人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吗?是那扬着嘴角,眼里散发出自信光芒,让自己看见了高墙外世界的那种人吗?是吗?他是吗?你愤怒,悲伤,不甘,你攥紧的拳头在发抖,你想冲上去紧紧抓住他的肩膀,大声的冲他喊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但你始终没有,你只是感受到了手心传来的阵阵刺痛,因为你知道你们都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这时你又看见了你们的后辈,,你仿佛又看见了希望,但你又开始害怕这只是一种虚无的梦,不过你转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一场未知的旅途嘛,于是你笑了,笑的潇洒,笑的惬意,笑着他们走向明天。

  读完《故乡》,我在想也许我也是个胆小的人吧,面对未来,脚步也会犹豫,正如鲁迅所说的一样,我也不愿意辛苦辗转生活,也不愿麻木的生活,更不愿恣睢地生活。未来一片迷茫,我们都是人生的初学者,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应走的那一条路,不必重复,不必相似。

  我听过一首歌,叫做《lifeline》——生命线,全歌没有一句歌词,只有冰冷的机械发出的声音,开头是一段心电图的声音喊微弱滴滴滴,那是一个五岁的女孩临死前的声音,对于在你面前的死亡,你会有什么感受?恐惧,无助,不甘,我想最多的是不甘心吧,你不甘心就这样离你爱的人而去,你不甘心在这之前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经逝去的梦想,于是你只好含着泪,死死的抓紧他们,拥抱你爱的人,拥抱你逝去的梦,你是否有勇气继续生活?你是有勇气走向明天?你是否有勇气让锋利的剑刺穿你的身体,鲜血染红你的胸膛,你依旧在笑。笑的如此美丽,如此惊心动魄,去拥抱着你的梦想。

  在文章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既然如此,那么人生苦短,何妨一试!

读《故乡》有感9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习了鲁迅故乡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中的一篇短文,叫做少年闰土,可是在课堂上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我们班上的人就一个都没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里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他就是农民的一个代。闰土的少年时光,多么美好,抓鸟刺查十倍关于多么快乐的生活,可中年时的闰土那是多灾多难,生活灰暗的不能行,这就是什么的?不信呢,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算好,可是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和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

  从鲁迅几十年后见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老爷中,写出来闰土这些年受到的.多灾多难,反映出了鲁迅痛恨旧社会的高尚品德

  可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了,现在我们的生活和以前相比已经好多了,每家每户都能穿上衣服,也能吃上吃的。可却还有一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我们作为未来的新动力,应该要努力去学习,然后去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在想以前一样被黑暗势力欺压。

读《故乡》有感10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读《故乡》有感11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读《故乡》有感12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1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读《故乡》有感14

  我们学过一篇课文叫《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和奶奶一起看月亮的场景。

  文章讲的是作者在故乡时天天都会看月亮,看月亮时还会做一些趣事。可是后来作者离开了故乡,去世界各地看月亮,每当作者看到月亮,都会想起自己家乡的月亮,表达了作者对家乡月亮的思念。

  我记得在我五岁的时候,那时是夏天。每当月亮从天边缓缓升起,我和奶奶吃完晚饭,就会搬着椅子出去看月亮,奶奶搬着大木椅,我搬着小木凳出门赏月。

  有时候奶奶看着天上的月亮还会给我讲嫦娥奔月的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而有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谈,只是静静地望着那一轮皎洁的月亮。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一边吃着冰棒,一边闲聊。奶奶常常会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我那时还太小,总是想去太空,于是我想了想说,我要当宇航员,去月亮上找嫦娥,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做宇航员是要经过严格的考验的。奶奶没有说话,只是笑着看着我,然后又看着月亮。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干,只和奶奶一起看月亮呢?

读《故乡》有感15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亨有了很大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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